MOIO10011-討論事項-第4案:桃園市政府函為「變更龍壽、迴龍地區都市計畫(桃園市部分)(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011
案件id
MOI通檢龍地區2021119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桃園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8年9月16日第38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桃園市政府108年10月30日府都計字第1080271646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本案因案情複雜,經簽奉核可,由本會洪前委員啟東(召集人)、王前委員秀娟、彭委員光輝、張委員梅英、張前委員學聖及王前委員靚琇組成專案小組,於108年12月26日、109年6月4日及109年8月13日召開3次專案小組會議,獲致具體建議意見,案經桃園市政府109年10月16日府都計字第1090259429號函送依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處理情形對照表及修正計畫書、圖到部,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詳附錄)及桃園市政府109年10月16日府都計字第1090259429號函送修正計畫內容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
- 一、有關變更內容明細表新編號1涉及已取得之部分停車場用地(停一)變更調整,請市政府查明釐清有無收回或撤銷徵收之情事,並納入計畫書敘明。
- 二、因本計畫部分變更案件涉及整體開發或附帶條件之執行事宜,為避免影響地方發展,市政府得視實際發展需要,分階段報由內政部核定後,依法公告發布實施。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出席委員初步建議意見(彙整108年12月26日、109年6月4日、8月13日3次會議):
本計畫區係屬桃園市政府函報桃園生活圈等9處都市計畫範圍,經本會專案小組聽取全案變更通案性原則及態樣,陸續將已完成審議之都市計畫區提請大會審議,本案建議除下列各點外,其餘照桃園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請市政府以對照表方式補充處理情形及修正計畫書(修正部分請加劃底線)、圖後,提請委員會審議。
- 一、依本部102年11月29日「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變更作業原則」,首要工作應核實檢討計畫人口,故請就上位計畫人口分派、人口成長趨勢預測、開發總量容納人口等檢討分析後,詳予補充本案計畫人口之合理性,作為檢討調整計畫人口之依據。
- 二、有關本案檢討變更通案性原則,請依下列意見修正納入計畫書。
(一)本次辦理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係全盤性檢討計畫區內所有公設用地,其檢討處理樣態應考量整體公平性、一致性並顧及民眾權益等共同原則,提出相關具體可行檢討方案,故請詳予檢視是否仍有未處理之公共設施用地,避免遺漏損及民眾權益。
(二)請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變更作業原則」列表補充說明本次檢討各類公共設施用地處理原則;本次檢討採整體開發方式辦理,又分為跨區整體開發及單獨整體開發,除請說明整體開發範圍劃設策略及整體開發總負擔比例評估原則外,並將跨區整體開發辦理原則以及個別變更回饋原則詳予補充,納入計畫書敘明。
(三)本次檢討公共設施用地倘納入其他案件辦理者,請補充說明其變更內容,以保障土地所有權人權益。
(四)有關未開闢之計畫道路納入整體開發部分,除因應整體開發區出入通行及指定建築線需要外,請考量納入道路範圍合理性、公益性、必要性及地主權益等面向後研擬具體可行策略,並納入跨區整體開發辦理原則敘明。
(五)整體開發範圍劃設,整體開發單元第2點修改如下:「考量可建築土地之區位零散及併同取得公共設施用地之開闢效益,以同一都市計畫區辦理跨區整體開發為原則;惟為重劃開發執行之彈性,得於都市計畫再公開展覽後,視實際需要予以劃分開發單元,並提送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再行辦理。」(六)另為加速整體開發地區之發展,劃設整體開發範圍周邊未開闢之計畫道路,建議請主管單位配合整體開發作業時程,優先編列經費進行開闢。
- 三、為減少對周邊環境之衝擊,請詳予補充說明本次開放空間型之公共設施用地(公園綠地等)檢討變更之衝擊減緩措施及調整策略。
並請補充變更前後平均每人享有公園綠地、廣場、兒童遊戲場及體育場實際開闢面積等資料,以瞭解居住水準之變化。
- 四、請補充檢討成果與效益、整體開發地區劃設情形、整體檢討效益等內容,納入計畫書敘明。
- 五、本案計畫書載明待徵收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預定期程為130年,為確保土地所有權人權益,有關預定期程部分請配合國土計畫修正,該段文字請修正「待徵收及協議價購取得公共設施保留地預定期程為125年」。
- 六、其他及應補充事項:
(一)有關公共設施取得開闢情形,除請補充未取得已開闢資料外,公共設施用地檢討構想亦請配合變更內容檢核修正。
(二)涉及變更之公設用地請補充該用地發展現況、土地權屬、擬定時間等資料以及變更後公共設施明細表,公共設施用地檢討構想亦請配合變更內容檢核修正。檢討後無使用需求之公共設施用地請補充相關主管機關同意文件。
(三)另有關實施進度及經費表所載列公共設施用地,請釐清後修正。
(四)本案採整體開發之案件,請市府主管機關依調整後方案,檢討整體開發之可行性評估資料,並補充整體開發範圍示意圖,納入計畫書敘明。
(五)本案如經本會審決通過後,變更內容超出原公開展覽範圍者,應另案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公開展覽期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者,則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審議;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提出陳情意見,則應再提會討論。
(六)本案計畫書、圖請確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規定辦理。
- 七、變更內容明細表:詳如表1。逾期及逕向內政部陳情意見綜理表:
詳如表2。
表1、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位置變更內容(公頃)變更理由說明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原計畫新計畫計畫區中央之停一用地(圖幅7)停車場用地(停一)(0.05)機關用地(機三)(0.05)該用地經本府交通局評估已無使用需求,配合本府社會局有設置社會福利設施之需求,本次檢討予以變更為機關用地。
變更範圍:龜山區迴龍段1083-2、龍華段255(部分)、256、257、299-6、300地號等6筆土地。
本案除請市政府補充未來使用需求、具體之開發財務計畫及實施進度等內容外,其餘照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
新增計畫區北側之私立龍華工專用地私立龍華工專用地(2.83)文教區(供私立龍華科技大學使用)(2.83)為促進都市計畫管理,檢討私立龍華工專用地變更為文教區,以提供更活化且多樣性之學校設施,提升本計畫區學習多元化目標發展。
本案除採納市政府列席人員說明及所提變更內容,並請市政府補充私立學校用地全市處理原則,納入計畫書敘明。
註:表內面積應以核定計畫圖實地分割測量面積為準。
圖1、新增變更內容示意圖表2、逾期及逕向內政部陳情意見綜理表編號陳情人陳情內容本府研析意見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逕人盧O章陳情位置:
龜山區迴龍段974、975地號陳情理由:
1.強折合法民宅。
2.龍壽迴龍地區都市計劃於民國71年9月27日將本人所有土地地號232-2及232-38地號,分割為974、975兩筆,其中975為道路用地。但在分割前,在民國61年7月本人現合法建物已有房屋稅籍證明(參照附件1)。但旁邊的地號924至今仍為空地,都市計劃的道路徵收為何要強拆民房,造成剩餘土地及主建物破碎無法居住?建議事項:
將地號924連接達接地號759(萬壽路一段)的道路中心線右移至少5公尺,如此既可免強拆民宅,對924空地土地所有權人權益並無影響。(參照附件2、3)本人位於萬壽路一段之房屋已歷經三次道路拓寬,而遭拆除,民也都配合辦理,詎料現又要從側邊折除37坪,房屋主結構全毀,民等一家居住無著,陳請鈞長明鑑以體恤民瘼。
建議酌予採納。
理由:
1.陳情土地於都市計畫民國71年擬定即劃設為計畫道路用地迄今,現址建物查無建號。
2.陳情建議事項將道路中心線向右移5公尺,將導致迴龍段762地號部分土地由住宅區變更為道路用地,其有土地價值減損之虞。
3.如為完整保留陳情位置現況建物,且不影響迴龍段762地號土地所有權人之權益,該道路需往東側縮減4公尺,使得道路寬度降為6公尺。
4.若工務局短期內無開闢該道路之具體財務計畫,並經交通局確認該道路往東側縮減為6公尺,不致影響道路系統之交通需求與完整性,且陳情人願自行整合迴龍段924地號土地所有權人依本次通案性規定採繳交代金方式辦理,則建議酌予採納變更部分道路用地為住宅區。
5.如陳情人不同意以第4點方式辦理,則建議維持原計畫道路用地,後續由需地單位採徵購或徵收等方式辦理用地取得。
採納市政府列席人員說明(酌予採納)及所提變更內容,變更內容如附表1、附圖1。
附表1、逕人1案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位置變更內容(公頃)變更理由備註原計畫新計畫2、逕人1計畫區中央之道路用地道路用地(0.006)住宅區(特)(0.006)1.本案係配合逕人1案內容新增,為減少陳情位置現況建物拆遷面積,在經工務局確認短期內無開闢該道路之具體財務計畫,並經交通局評估可將計畫道路原寬度10公尺調整為8公尺,配置雙向各1車道、人行步道、水溝等設施使用,不影響其通行功能,爰依本次專案檢討開發方式辦理原則,予以變更為住宅區(特)。
2.本案為低價值變更為高價值之土地,依本案重劃負擔比例45%原則調降其容積率,變更為住(特),容積率為不得大於132%。
1.倘變更範圍內全體私有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以其土地市價總額45%折算代金於申請建築執照時繳交予市政府,則其土地得適用住宅區之容積率。
2.有關代金之計算及繳交方式依照「桃園市都市計畫土地變更負擔回饋審議原則」辦理。
3.住宅區(特)應依下列規定辦理:住宅區(特)之建蔽率不得大於60%,容積率不得大於132%。
附圖1、逕人1案變更內容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