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031-討論事項-第6案:嘉義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鐵路嘉義車站特定區主要計畫(國(高)中用地為體育場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031
案件id
MOI嘉義特定區2021127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嘉義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10年7月22日第251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嘉義縣政府110年10月27日府經城字第1100243509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嘉義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目前高鐵車站特定區周邊住宅區尚未開發,請補充未來引進居住及就業人口後,鄰近地區現有學校用地配合增班或調整學區等相關因應措施,納入計畫書敘明。
- 二、本案請補充教育主管機關同意變更文件,納入計畫書敘明,以資妥適。
- 三、本案擬變更之棒壘球場園區東側緊臨住宅區,請於計畫書中補充基地內設置隔離設施或綠帶之相關因應措施,以維住宅區寧適性。
- 四、計畫書修正事項(一)計畫書中相關法規名稱請釐正為「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設施設備基準」。
(二)法令依據請依都市計畫法110年5月26日修正公布之條文完整抄錄。
(三)計畫書表1請再檢視歷次都市計畫發布情形彙整資料之完整性,並刪除細部計畫項次。
(四)計畫書表7請修正為「實施進度及經費表」。
(五)計畫圖著色邊框及斜斑線請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規定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