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031-討論事項-第4案:彰化縣政府函為「變更彰化市主要計畫(部分機關用地(機28)為停車場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031
案件id
MOI彰化變都計2021127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彰化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10年7月29日第259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彰化縣政府110年10月18日府建城字第1100348469號函及110年10月29日府建城字第1100384004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及第2項。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請彰化縣政府就周邊地區停車場用地之整體規劃利用、停車供需分析、變更之急迫性與合理性,以及本案機關用地未來發展構想與具體規劃等詳予補充相關資料,重新研提本計畫整體變更方案,並修正計畫書、圖後,再行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