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031-討論事項-第2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平溪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及行水區為道路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031
案件id
MOI新北農業區2021127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10年9月17日第113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新北市政府110年10月27日新北府城審字第1102014961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新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請補充本案交通路網改善構想、開發完成前後道路示意圖、交通道路系統路網圖、周邊道路交通改善狀況、經費來源等基本資料,並納入計畫書敘明。
- 二、有關實施進度及經費表部分,請依照公共設施用地分別詳列土地公、私有產權、面積、取得方式及相關費用。另土地取得方式,請將徵收修正為徵購。
- 三、為避免造成後續交通影響事宜,請市政府補充後續道路槽化設施、停車、公車停靠及民眾停等空間等相關內容,納入計畫書敘明。
- 四、計畫書修正事項:
(一)請詳為補充現況土地使用情形、環境敏感調查及旅遊觀光等資料,並將計畫書內各項資料更新至最近年度。
(二)計畫書、圖請確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