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031-討論事項-第3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竹南頭份都市主要計畫(部分住宅區、農業區、人行步道用地為道路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031
案件id
MOI苗栗住宅區2021127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苗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10年9月24日第290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苗栗縣政府110年10月28日府商都字第1100207098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及第2項。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苗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請補充本案道路聯絡通往竹南科學園區之區位評估、交通需求分析資料、整體路線、線形、地形坡度及與周邊道路系統銜接之規劃、瓶頸移轉與未來可能衍生交通負荷量之相關改善對策及路邊停車管制措施等,並納入計畫書中敘明。
- 二、請補充變更範圍土地權屬分布情形、本案變更對現有建物、鄰近農業之生產環境、灌溉與排水等設施造成之影響及部分剩餘零星農業區等相關因應對策,並納入計畫書中敘明。
- 三、有關實施進度及經費,請補充本案土地取得方式、經費來源、開發期程等,並就實際檢討情形補充或修正相關敘述內容,以資明確。
- 四、本案變更範圍屬私有土地採一般徵收方式取得部分,請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規定辦理之變更都市計畫草案以一般徵收方式取得用地應行注意事項」以書面通知變更範圍內之土地所有權人,並補充敘明該土地所有權人之意見與處理情形。
- 五、計畫書修正事項:
(一)請縣政府確實查明變更範圍後,將變更內容明細表備註欄所載之地號予以刪除,以避免日後地籍變動造成執行疑義。
(二)本案計畫書、圖請確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規定辦理,另計畫書部分內容誤植、示意圖模糊等情形,請查明後併同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