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031-討論事項-第7案:金門縣政府函為「變更金門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保護區為文大用地)(配合國立清華大學金門教育中心)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031
案件id
MOI金門特定區2021127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金門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10年9月10日第96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金門縣政府110年10月27日府建都字第1100090085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金門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西側臨接計畫道路之出入口面寬僅約10公尺,且為本案唯一出入動線,請金門縣政府及國立清華大學積極評估取得臨計畫道路側夾雜之保護區、農業區土地之可行性,納入校區整體規劃,以確保未來校區防災動線並兼顧校區整體門面形象。
- 二、本案請國立清華大學出具金門教育中心經教育主管機關原則同意之證明文件,納入計畫書敘明。
- 三、本計畫範圍附近地區公共設施發展現況、土地權屬分布情形及土地使用整體規劃構想(含建物配置示意圖、交通進出入動線規劃、環境景觀及公共開放空間留設、退縮規定等)等內容,請補充納入計畫書敘明。
- 四、本計畫範圍之地形地貌及坡度、原有保護區之劃定目的及全縣性保護區檢討變更原則等內容,請補充納入計畫書敘明。
- 五、本案擬變更農業區部分,請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0條等相關規定將徵得主管機關同意之證明文件,納入計畫書敘明,以利查考。
- 六、本案擬規劃3,000㎡之醫學研發中心,請補充該中心之活動人口推估,以及依「專科以上學校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標準」等相關規定之檢討結果,納入計畫書敘明。
- 七、計畫書修正事項(一)請依金門縣相關案件體例修正計畫年期說明文字。
(二)請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規定調整計畫書中相關示意圖之清晰度及圖示之呈現方式,以資判別。
(三)請查明修正計畫書圖1-2地號標示之正確性。
(四)查本次變更地號莒光樓段696地號土地部分屬道路用地(編號IV-2),請於計畫書道路系統發展現況一節補充說明開闢情形;另莒光樓段696地號為部分變更,請於變更內容明細表之變更位置補充敘明,以資明確。
(五)計畫圖請刪除「文小用地」之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