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041-討論事項-第14案:新竹縣政府函為「變更芎林都市計畫(車站用地為機關用地【兼供社會福利使用】)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041
案件id
MOI新竹變都計20211221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新竹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10年8月5日第319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新竹縣政府110年10月5日府產城字第1100381097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及第2項。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新竹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請補充本案衛生所之現況資料、變更位置之選址評估、服務範圍、用地面積需求分析、基地空間配置概要(含洽公民眾停車空間與進出動線規劃、排水規劃、基地周邊環境景觀及公共開放空間留設)等基礎資料,納入計畫書敘明。
- 二、查車站用地係為區段徵收方式取得之土地,故請補充有無車站或轉運站之使用需求、本次檢討變更後對地方公共運輸需求之影響及因應處理對策及相關涉及土地徵收法令之規定。
- 三、考量本案將供長照服務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及芎林鄉衛生所辦公廳舍等使用,參採市政府列席代表說明,故修正車站用地變更為機關用地,並於變更內容明細表內載明指定用途與彈性使用項目,另請配合刪除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以茲妥適。
- 四、計畫書修正事項:
(一)請補充變更範圍之環境敏感分析等資料。
(二)請核實修正都市計畫歷次變更彙整表及現行都市計畫示意圖之圖例。
(三)計畫書之內容請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規定辦理,並更新發展現況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