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041-討論事項-第3案:臺中市政府函為「變更臺中市大平霧地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部分河道用地為河道用地兼供道路使用)(配合太平區環太東路銜接新平路三段橋梁新建工程)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041
案件id
MOI臺中霧地區20211221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10年8月26日第127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臺中市政府110年10月14日府授都計字第1100257791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請臺中市政府補充新建橋梁與周邊道路銜接之交通管理措施及橋樑高度與設置對河川之影響,納入計畫書敘明外,其餘准照該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