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061-討論事項-第13案:新竹縣政府函為「變更湖口都市計畫(王爺壟地區)(車站專用區為機關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061
案件id
MOI新竹爺壟地2022222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新竹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10年10月21日第323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新竹縣政府110年12月28日府產城字第1105264346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新竹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變更都市計畫法令係屬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2項規定辦理逕為變更,請縣府核實修正計畫書之內容,以茲妥適。
- 二、請補充本案公所現況使用、耐震評估、公所遷建後原址之用途、變更位置之選址評估及服務範圍、用地面積需求分析、停車供給及入駐單位、基地空間配置概要(含洽公民眾停車空間與進出動線規劃、環境景觀及公共開放空間留設等)等基礎資料,並納入計畫書敘明。
- 三、查車站專用區係區段徵收方式取得之土地,故請補充有無車站或轉運站之使用需求、本次檢討變更後對地方公共運輸需求之影響與因應處理對策,以及相關涉及土地徵收法令之規定。
- 四、請核實填列變更編號第2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變更內容;另計畫書柒擬配合本次變更調整土管條文項次部分,請縣府納入後續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案內處理。
- 五、計畫書建議修正事項:
(一)請補充變更範圍之環境敏感分析等資料。
(二)計畫書之內容請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規定辦理,並更新發展現況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