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081-討論事項-第3案:臺中市政府函為「變更石岡水壩特定區計畫(部分河川區為河川區兼供道路使用及部分住宅區、乙種工業區、農業區、保護區、綠地用地為道路用地)(配合東勢—豐原生活圈快速道路工程)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081
案件id
MOI臺中特定區2022322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10年12月22日第131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臺中市政府111年1月24日府授都企字第11100183681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臺中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
- 一、計畫案名修正為「變更石岡水壩特定區計畫(配合東勢—豐原生活圈快速道路工程)案」,以資簡潔。
- 二、計畫書草案第21頁「實施進度及經費表」內道路用地之土地取得方式請依公、私有區分,以利執行。
- 三、有關變更計畫內容經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後新增或超出原公開展覽範圍者,請臺中市政府於委員會審議通過後,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補辦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公開展覽期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提出異議或與本變更案無直接關係者,則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審議;如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提出異議且與本變更案有直接關係者,則再提會討論,以資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