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081-討論事項-第2案:臺中市政府函為「變更臺中市豐潭雅神地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部分農業區、斷層帶農業限建區、保護區、公園用地為道路用地及部分高速公路用地為高速公路用地兼供道路使用)(配合東勢—豐原生活圈快速道路工程)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081
案件id
MOI臺中神地區2022322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10年12月22日第131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臺中市政府111年1月24日府授都企字第1110018368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臺中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
- 一、計畫案名修正為「變更臺中市豐潭雅神地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配合東勢—豐原生活圈快速道路工程)案」,以資簡潔。
- 二、計畫書草案第14頁「變更前後土地使用面積對照表」內保護區欄位資料闕漏,請查明補正。
- 三、有關變更計畫內容經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後新增或超出原公開展覽範圍者,請臺中市政府於委員會審議通過後,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補辦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公開展覽期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提出異議或與本變更案無直接關係者,則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審議;如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提出異議且與本變更案有直接關係者,則再提會討論,以資適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