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101-討論事項-第11案:桃園市政府函為「變更大溪鎮(埔頂地區)主要計畫(住宅區為社會福利設施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101
案件id
MOI桃園大溪鎮2022426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桃園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10年11月26日第63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桃園市政府111年2月24日府都計字第1110032650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桃園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請補充有關住宅區之供需情形及對於南側歷史建築(太武新村)之影響與因應措施等內容,納入計畫書敘明。
- 二、本案實施進度及經費表之主辦單位與土地取得方式請依實際情形妥為修正,以資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