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101-討論事項-第7案:花蓮縣政府函為「變更東華大學城特定區主要計畫(部分住宅區及農業區為機二機關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101
案件id
MOI花蓮特定區2022426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花蓮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10年10月14日第165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花蓮縣政府110年12月24日府建計字第1100245425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花蓮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為利了解本計畫區原民部落環境改善及未來發展之策略目標,請補充「原住民族部落永續發展造景計畫」及「花蓮縣部落聚會所興建計畫」之相關內容,並說明壽豐鄉內規劃各部落集會所之整體配置情形。
- 二、有關「玖、土地使用管制」部分屬細部計畫層級,請另將相關內容改列為本計畫書之「其他」章節敘明,並於下次通檢納入細部計畫辦理,以符都市計畫法第22條規定。
- 三、本計畫南側之計畫道路目前尚未開闢,請補充以現有道路通行之防救災動線及相關配套措施,以確保公共使用場所之安全。
- 四、本案變更後將使東側農業區範圍較不具規模且邊界崎嶇,請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0條等相關規定補充徵得主管機關同意之相關情形,並分析是否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之完整性,以促進農地合理利用。
- 五、本次擬變更住宅區範圍緊鄰既有建築物,請補充說明該筆土地是否為其他建築物經套繪管制之法定空地,或經指定建築線為既成巷道等情形。
- 六、本計畫之實施進度及經費,請依最新進度重新評估實施年期,以符實際。
- 七、計畫書、圖請依下列各點修正:
(一)法令依據建請依都市計畫法110年5月26日修正公布之條文完整抄錄。
(二)計畫書相關示意圖說建請補充資料來源,並調整圖例為適當比例,以利判讀。
(三)計畫書相關面積數據之小數點位數,請依現行計畫格式統一修正至小數點後第2位,以資簡潔。
(四)表4-1請釐清相關案件名稱之正確性,並統一修正計畫書中有關「東華大學城特定區計畫」案名之一致寫法。
(五)計畫書第18頁變更內容說明段文字「擬將部分公園用地變更…」1節,請釐正。
(六)計畫圖請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