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121-討論事項-第7案:桃園市政府函為「變更南崁地區都市計畫(部分道路用地為捷運系統用地(兼供道路使用))(配合桃園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航空城捷運線【綠線】相關設施設置))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121
案件id
MOI桃園崁地區2022524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桃園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10年10月7日第61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桃園市政府110年11月29日府都計字第1100312716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桃園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請詳予補充捷運線(綠線)目前辦理進度、預定完工及通車時程等資料,並納入計畫書中敘明。
- 二、請補充墩柱設立後車道寬度、相關配置圖說、整體交通系統之影響及配套措施等內容,納入計畫書中敘明。
- 三、本案實施進度及經費1節,土地取得方式應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先採協議價購方式取得,故請配合修正相關文字;另有關得保留區段徵收權利部分,考量現行法令之規定、區段徵收辦理之不確定性以及本案變更範圍公私共有土地面積僅0.01公頃,為避免衍生視為當然納入區段徵收範圍之誤解或爭議,請市政府予以刪除,爾後不再援用,以維護民眾權益。
- 四、計畫書所載相關計畫辦理進度以及數據誤植部分,請確實查明修正;計畫書、圖請確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