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121-討論事項-第10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竹南頭份都市主要計畫(部分甲種工業區為醫療專用區)(配合大千醫療社團法人竹南醫院新建計畫)案」。一、本案業經苗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10年9月24日第290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苗栗縣政府110年10月28日府商都字第1100207278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及第2項。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六、本案因案情複雜,經簽奉核可,由本會徐委員中強(召集人)、張委員桂鳳、陳委員永森、古委員宜靈及曾委員琡芬組成專案小組,於111年2月10日召開1次專案小組會議,獲致具體建議意見,並經苗栗縣政府111年4月19日府商都字第1110072775號函送依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處理情形對照表及修正計畫書、圖到部,爰提會討論。

會議紀錄id

MOIO10121

案件id

MOI苗栗工業區2022524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