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131-討論事項-第1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新莊地區)(部分生態綠地為環保用地)(配合新莊區域性資源循環中心續提變更)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131
案件id
MOI新北莊地區2022614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10年11月19日第135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新北市政府111年1月25日新北府城都字第1110148544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新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計畫書變更範圍地籍權屬現況示意圖與土地清冊彙整表並不相符合,請查明後逕為修正,以資妥適。
- 二、考量農田水利會改制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故計畫書內涉及相關用地之取得方式與經費,請一併配合調整,以符實際。
- 三、本案係屬主要計畫,計畫書內示意圖請依主要計畫底圖繪製,為避免爭議,請確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規定辦理。
- 四、將案名修正為「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新莊地區)(部分生態綠地為環保用地)(配合新莊區域性資源循環中心)」,以資妥適。
- 五、計畫書為都市計畫變更之法定文件,有關「以分案併審方式」文字請刪除,以資妥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