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131-討論事項-第6案:桃園市政府函為「變更新屋主要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配合新屋溪治理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131
案件id
MOI桃園農業區2022614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桃園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10年12月10日第64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桃園市政府111年2月10日府都計字第1110027912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桃園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
- 一、有關計畫書所載易淹水計畫改善工程預計分三期實施,相關辦理進度請納入計畫書敘明。
- 二、請補充本案變更範圍是否與核定公告堤防預定線(用地範圍)相符,如一致者,則照該府核議意見通過;如不一致,則應依核定公告之堤防預定線(用地範圍)修正計畫書圖,並查明是否超出公開展覽範圍,如超出公開展覽範圍者,應補辦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公開展覽期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則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審議;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提出陳情意見,則再提會討論。
- 三、農業區變更部分,請補充說明農業主管機關就本案農地變更影響之書面意見,納入計畫書敘明。
- 四、依計畫書載明本案變更範圍屬私有土地部分,將採協議價購或一般徵收方式取得,故請補充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規定辦理之變更都市計畫草案以一般徵收方式取得用地應行注意事項」以書面通知變更範圍內之土地所有權人,及該土地所有權人之意見與處理情形,納入計畫書敘明。
- 五、本案實施進度與經費乙節所載公有土地取得方式,請將變更管理機關方式予以刪除,以資明確。
- 六、請補充變更後計畫示意圖,納入計畫書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