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141-討論事項-第9案:嘉義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部分污水處理廠用地為污水處理廠用地兼供河川使用)(嘉義市部分)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141
案件id
MOI嘉義特定區2022628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嘉義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10年12月27日第140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嘉義市政府111年3月1日府都計字第1112602216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嘉義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有關計畫書第25頁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第2案修正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1節,查都市計畫法第22條規定,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係屬細部計畫應表明事項,且同法第23條規定「細部計畫…由該管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實施」,故請嘉義市政府依法本於權責自行核定後實施,本變更案予以移除。
- 二、計畫書第28頁實施進度及經費表內關於土地之取得方式,請依公有與私有土地區分,以利後續計畫之執行。
- 三、本案請徵詢農業主管單位意見,並將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證明文件納入計畫書敘明,以利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