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161-討論事項-第12案:花蓮縣政府函為「變更鳳林都市計畫(部分機關用地為環保公園用地)案」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161
案件id
MOI花蓮變都計202282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前經本會108年8月13日第951次會議審議決議略以:「本案請花蓮縣政府參考會中委員所提意見,依下列各點詳予補充具體資料到部後,再提會討論。一、為強化辦理本案變更之急迫性及必要性,請縣政府詳予補充說明本案與鳳林慢城計畫之聯結、機關用地(機八)整體規劃構想、變更範圍用地勘選、整體規劃使用需求與配套管理措施等,以供審議參考。二、依計畫書所載本案土地均屬公有,未來開闢使用計畫是否應於用地變更後方可辦理撥用,請縣政府與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及相關單位妥予釐清。三、本案係變更為環保公園用地,惟其使用內容與公園用地尚無差異,請縣政府妥為考量變更之公共設施用地項目。四、請補充具體之實施進度及經費,以供審議參考。」有案。
- 二、案准花蓮縣政府111年1月11日府建計字第1110002367號函送撤案之具體理由(略以):「經花蓮縣政府108年9月9日召開研商會議,決議維持原使用分區(機關用地),爰申請撤案。」及說明書到部,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同意花蓮縣政府所送撤回變更之理由,維持原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