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161-討論事項-第1案:臺北市政府函為「臺北市士林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案」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161
案件id
MOI通檢士林區202282
概要說明
- 說明:
1.依臺北市政府中華民國111年3月8號府都規字第11130142251號函及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978次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2.本案成立源於臺北市政府以109年7月31日府授都規字第1090131193號函送公民團體陳情意見及擬修正內容,案列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978次委員會議第二案(臺北市政府函為「臺北市士林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案」再提會討論案),附表二編號重17,合先敘明。
3.經查臺北市政府中華民國109年2月26日府都規字第10930046281號函主旨公告第2次公開展覽本市都市計畫「臺北市士林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案內編號『陽02、…外37、天07、社03、社05、…士17』等21案」計畫書圖,當時公開展覽內容並無本案,本案卻由該次公開展覽相應之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程序而立新案,程序上似有違誤,陳情調查後覆。
同編號重二-1重二-9陳情人:譚○哲等63人陳情編號:天09陳情意見:
細部計畫(細天03)變更為消防隊及社宅,影響如下:
天山綠地現址周遭道路狹小,涉及到廢巷改道(中山北路七段82巷10弄)問題,原預定計畫道路(天山綠地西側)現況根本尚未完成開闢,經查,大部分計畫道路產權為私有及公私共有,現況有圍牆、車道、私有庭院,本次變更預定興建公宅177餘戶,且加入消防隊使用,以後勢必造成交通雍塞,打結困擾!我們要同編號重二-1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事項臺北市政府研析意見求“暫停本基地變更程序”,請先完成周遭道路的徵收及開闢,確保將來道路系統完整後,再重新評估此區交通影響評估、環境影響評估等,並與天山里里民充分溝通後,再考慮重啟此變更計畫。
建議辦法:
建議維持原計畫:機關用地(供外僑文化會館、里民中心及本府公務機關設施使用)重二-10陳情人:沈○如等18人陳情編號:天09陳情意見:
細部計畫(細天03)變更為消防隊及社宅,影響如下:
天母東路69巷配合消防隊設計所塗銷的汽車停車格,請於建築設計時一併加入停車場規劃數量之內,目前不確定被塗銷車範圍有多大,建議應將停車位增加至180輛以上,順便解決鄰近區域車位難求問題。
建議辦法:
建議維持原計畫:機關用地(供外僑文化會館、里民中心及本府公務機關設施使用)同編號重二-1重二-11陳情人:沈○如等15人陳情編號:天09陳情意見:
細部計畫(細天03)變更為消防隊及社宅影響重大:
故對於本設計案,我們要求將面臨天母東路69巷的出口面寬,達到至少30公尺,確保附近里民出入安全。
建議辦法:
建議維持原計畫:機關用地(供外僑文化會館、里民中心及本府公務機關設施使用)同編號重二-1重二-12陳情人:沈○如等15人陳情編號:天09陳情意見:
細部計畫(細天03)變更為消防隊及社宅,影響如下:
消防隊進入後建築基地高程會嚴重影響住戶,建築物建築基地高程之+-0點,應以中山北路七段82巷10弄現有路面高程起算,以避免道路配合建築設計改變後,我家變成地下室,甚至沒有出入口,嚴重影響居住安全。
建議辦法:
建議維持原計畫:機關用地(供外僑文化會館、里民中心及本府公務機關設施使用)同編號重二-1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事項臺北市政府研析意見重二-13陳情人:譚○朝等17人陳情編號:天09陳情意見:
細部計畫(細天03)變更為消防隊及社宅,影響如下:
中山北路七段82巷10弄目前道路寬度只有8米,要維持消防車進出實際上對於附近里民非常危險,強烈要求建築物退縮深度應再加深,建議加深至5公尺以上,以維持里民進出之安全。
建議辦法:
建議維持原計畫:機關用地(供外僑文化會館、里民中心及本府公務機關設施使用)同編號重二-1重二-14陳情人:譚○朝等43人陳情編號:天09陳情意見:
細部計畫(細天03)變更為消防隊及社宅,影響如下:
天母東路69巷路面寬度僅12公尺,消防雲梯車或水箱車只要出勤時,由山上下來的車輛與消防車碰撞的風險非常大,而且又是一處大轉彎,一不小心會對居民造成危險。
建議辦法:
建議維持原計畫:機關用地(供外僑文化會館、里民中心及本府公務機關設施使用)同編號重二-1重二-15陳情人:沈○如等40人陳情編號:天09陳情意見:
細部計畫(細天03)變更為消防隊及社宅,影響如下:
天母東路69巷在上下班尖峰時間都會嚴重塞車,主要是進入忠誠路二段時會造成回堵,消防車完全無法出勤,嚴重影響救災及人命安全。
建議辦法:
建議維持原計畫:機關用地(供外僑文化會館、里民中心及本府公務機關設施使用)同編號重二-1重二-16陳情人:譚○哲等54人陳情編號:天09陳情意見:
細部計畫(細天03)變更為消防隊及社宅,影響如下:
天山段附近皆為住三或住二,突然來一個這麼大的量體,對環境衝擊過大,如果80%建蔽率及400%容積率可以通過,建議方圓500公尺內建築建蔽率及容積率一併變更,以維護里民權益。
同編號重二-1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事項臺北市政府研析意見建議辦法:
建議維持原計畫:機關用地(供外僑文化會館、里民中心及本府公務機關設施使用)重二-17陳情人:周○希等56人陳情編號:天09陳情意見:
細部計畫(細天03)變更為消防隊及社宅,影響如下:
天山綠地已為在地里民不可或缺的記憶,若照原都市計畫此基地應為“僑民會館”,並且細部計畫有明確限制該基地的建蔽、容積,及對環境相當友善的建築退縮計畫,我們要的是對我們在地環境舒適及友善的設施,而不是建蔽率放大到80%的消防局,及17層水泥怪獸的社會住宅,這將造成我們狹小巷道的環境嚴重衝擊,請回到原有合理之建蔽率及容積率,以維護里民之居住品質。
建議辦法:
建議維持原計畫:機關用地(供外僑文化會館、里民中心及本府公務機關設施使用)同編號重二-1重二-18陳情人:葉○婷等56人陳情編號:天09陳情意見:
細部計畫(細天03)變更為消防隊及社宅,影響如下:
現況中山北路七段82巷10弄有一條主要排水水道,從82巷沿著82巷10弄往下排至天母東路69巷,為此小區的主要排水水路,由於多年前天母新光三越興建開挖時,擾動了地下水層產生了土壤液化現象,當時在天母地區發生重大鄰損事件,有鑑於過去這個案例,將來天山綠地若興建公宅開挖地基時會將10弄現況水道截斷或改道,加上本區地下水豐沛(地質探勘資料顯示水位1.13M及0.00M位置即有地下水),恐因水道被截斷或改變後,導致周遭地質改變,造成鄰損、房屋傾斜,使我們里民有生命財產安全疑慮!建議辦法:
建議維持原計畫:機關用地(供外僑文化會館、里民中心及本府公務機關設施使用)同編號重二-1重二-19陳情人:張○琴等17人陳情編號:天09陳情意見:
細部計畫(細天03)變更為消防隊及社宅,影響如下:
同編號重二-1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事項臺北市政府研析意見未來開闢之道路高程、不得改變現有道路高程,應以中山北路七段82巷10弄現有路面高程為主,以避免道路配合建築設計改變後,我家變成地下室,甚至沒有出入口,嚴重影響居住安全建議辦法:
建議維持原計畫:機關用地(供外僑文化會館、里民中心及本府公務機關設施使用)重二-20陳情人:金○柔等18人陳情編號:天09陳情意見:
細部計畫(細天03)變更為消防隊及社宅,影響如下:
社會住宅與消防隊共構,請提出關於消防隊出勤務時,噪音對於住戶之影響非常嚴重。
建議辦法:
建議維持原計畫:機關用地(供外僑文化會館、里民中心及本府公務機關設施使用)同編號重二-1重二-21陳情人:譚○朝等20人陳情編號:天09陳情意見:
細部計畫(細天03)變更為消防隊及社宅,影響如下:
依照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十七條,公園:包括閭鄰公園及社區公園。閭鄰公園按閭鄰單位設置,每一計畫處所最小面積不得小於零點五公頃為原則;社區公園每一計畫處所最少設置一處,人口在十萬人口以上之計畫處所最小面積不得小於四公頃為原則,在一萬人以下,且其外圍為空曠之山林或農地得免設置,請還我原來的公園綠地。
建議辦法:
建議維持原計畫:機關用地(供外僑文化會館、里民中心及本府公務機關設施使用)同編號重二-1重二-22陳情人:周○真等2人陳情編號:天09陳情意見:
細部計畫(細天03)變更為消防隊及社宅,影響如下:
地下4層地上17層,未審慎評估水文及歷史災害,要求納入完整評估以釋居民身家安全之恐懼。
同編號重二-1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事項臺北市政府研析意見建議辦法:
建議維持原計畫:機關用地(供外僑文化會館、里民中心及本府公務機關設施使用)重二-23陳情人:王○祥等2人陳情編號:天09陳情意見:
細部計畫(細天03)變更為消防隊及社宅,影響如下:
未經合法程序變更地目,變更用途無正當性。
建議辦法:
建議維持原計畫:機關用地(供外僑文化會館、里民中心及本府公務機關設施使用)同編號重二-1重二-24陳情人:郭○慧等2人陳情編號:天09陳情意見:
細部計畫(細天03)變更為消防隊及社宅,影響如下:
密度過高之量體置於小基地內,且是曾經因其他建物(現今新光三越和體育大學)造成重大鄰損案,應納入重大考量重新考慮此等貿然決策。
建議辦法:
建議維持原計畫:機關用地(供外僑文化會館、里民中心及本府公務機關設施使用)同編號重二-1重二-25陳情人:邱○瑜等4人陳情編號:天09陳情意見:
細部計畫(細天03)變更為消防隊及社宅,影響如下:
內政部營建署欲建社宅所以提案變更為社福用地社宅依容積獎勵可建地上17層+地下4層之高層建築,為周遭最高。
然而此區域地下水伏流,過去隔壁遠雄陽明興建時及天母新光三越興建時,曾造成鄰近住戶地下水爆淹,房屋傾斜,地板牆壁龜裂之嚴重鄰損,因此,此案應先進行地質鑽探,評估地質、土壤、地下水狀況,否則是罔顧社宅及周遭居民居住安全建議辦法:
1.進行地質鑽探,評估地質、土壤、地下水狀況並公開展示。
2.同時,清楚提出若造成鄰損,將由何單位負責賠同編號重二-1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事項臺北市政府研析意見償、賠償方式。
在1確認安全性及2與鄰里達成共識後,再進行土地變更。
否則,應維持原土地用途。
*本次陳情意見,應納入建築執照列管。
重二-26陳情人:曾○淙等2人陳情編號:天09建議理由:
1.違反社宅規劃原則-低建蔽率,大量開放空間。
2.周遭全為壅塞住三區,多為老舊6層住宅,新計畫納入消防隊建蔽率80%,容積率400%,地上17層地下4層龐然大物,嚴重影響夜間安寧,日照權及景觀協調。
3.此區地下水脈豐沛,2001年新光三越開挖淹水造成附近800多戶嚴重鄰損,209年北體大開挖,亦淹水造成附近學校建物嚴重龜裂,居民心存恐懼,拒絕再有重大人謀不臧災害發生。
建議辦法:
建議維持原計畫:機關用地(供外僑文化會館、里民中心及本府公務機關設施使用)備註:
1.本次陳情意見應納入建築執照列管。
2.若強行通過變更,須將審核通過的所有委員/官員列冊作日後若因施工結構崩塌災難的究責對象。
同編號重二-1重二-27陳情人:林○瑩等4人陳情編號:天09建議理由:
1.依照都市計劃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六條都市計劃通盤檢討時,應依據都市災害發生歷史、特性及災害情勢情形,就都市防災避難場所及設施、流域型蓄洪及滯洪設施、救災路線、火災延燒防止地帶等事項進行規劃及檢討,並調整土地使用分區或使用管制。
2.依照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八條辦理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時,應視實際需要擬定下列各款生態都市規劃原則:
- 一、水與綠網絡系統串聯規劃設計原則。
- 二、雨水下滲、貯留之規劃設計原則。
- 三、計畫區內既有重要水資源及綠色資源管理維護原則。
- 四、地區風貌發展及管制原則。
同編號重二-1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事項臺北市政府研析意見
- 五、地區人行步道及自行車道之建置原則。
請提出相關計畫說明,且本次陳情意見,應納入建築執照列管3.依照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十一條都市街坊、街道傢俱設施、人行空間、自行車道系統、無障礙空間及各項公共設施,應配合地方文化特色及居民之社區活動需要,妥為規劃設計。
請提出相關計畫說明,且本次陳情意見,應納入建築執照列管。
4.依照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十二條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應針對舊有建築物密集、畸零破舊,有礙觀瞻、影響公共安全,必須拆除重建,就地整建或特別加以維護之地區,進行全面調查分析,劃定都市更新地區範園,研訂更新基本方針,納入計畫書規定。
結果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竟然違背建築物密集?請提出相關計畫說明,且本次陳情意見,應納入建築執照列管。
5.依照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撿討實施辦法第二十條機關、公用事業機構及學校應於主要出入口處,規劃設置深度三公尺以上、適當長度之緩衝車道。但此深度遠遠不足,建議應加倍以上。
請提出相關計畫說明,且本次陳情意見,應納入建築執照列管。
建議辦法:
建議維持原計畫:機關用地(供外僑文化會館、里民中心及本府公務機關設施使用)重二-28陳情人:邱○傑等932人陳情編號:天09陳情意見:
細部計畫(細天03)變更為消防隊及社宅,影響如下:
天山里鄉親-為子孫保天山綠地反對環境汙染聯署書1.資源回收場要建在天山里,蟑螂、老鼠、病原體、臭味要來了。
2.每天可能有100輛以上的垃圾回收車進出天山里,從下午5點到晚上10點,造成整個交通癱瘓噪音汙染。
3.社會住宅的消防隊、救護車、垃圾車將每天不分晝夜從天山里的天母東路69巷及中山北路七段82同編號重二-1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事項臺北市政府研析意見巷道路經過,造成嚴重的噪音及空屋4.請天山里里長立即召開里民大會,天山里民需要公開透明、資訊完整的溝通不能黑箱作業影響居民權益。
三個反對:反對綠地變水泥、反對狹巷進消防、反對宅院堆回收。
政府利用疫情不便之時黑箱作業(110年10月23日召開限制人數的說明會),規劃於現今天山綠地、微笑農場處(中山北路7段82巷10弄)進行綠地破壞,研擬興建資源回收場、社會住宅及消防隊,規劃過程疑點重重,若天山里鄉親不反對到底,將對天山里造成重大衝擊和影響:天山里居民我們要積極聯署反對,讓政府聽見人民的聲音。
重二-29陳情人:曹○一等8人陳情編號:天09陳情意見:
細部計畫(細天03)變更為消防隊及社宅,影響如下:
有關臺北市士林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主要計畫「天09」及細部計畫「細天03」,陳情人等強烈表達反對變更為社福及機關用地,懇請維持原計畫之機關用地(外僑文化會館、區民活動中心及本府機關公務設施使用),其理由如下:
1.近年來天母地區人口激增,周邊高樓林立,躺再規劃稠密之社會住宅及消防隊入駐(建蔽率80%、容積率400%),且本案位處山坡地(坡度12度以上)道路狹窄,恐造成環境、噪音、環保、水保、交通等之災難開始。
2.「天09」案,計畫位於天母東路69巷斜坡之上,對外道路最寬僅靠12米通道聯繫而內部道路僅8米,絕對不適大型消防車輛使用(例:雲梯車、消防水車…等),恐有公共安全及環保之疑慮。
3.「天09」案規劃之社會住宅將引入大量居民,而當地並無大眾運輸系統之配合,另本社宅為151戶,停車位規劃卻僅為99格,周邊停車空間嚴重不足,其導入之車流將致使平日已十分擁擠之天母東路69巷交通雪上加霜,完工後更將使得中山北路六段、七段及忠誠路交通不堪負荷(目前當地交通評估屬C級(25~30km/h))。
4.本基地位處山坡地位處山坡,地下水脈、地質不佳(早期周邊建案造成工安意外頻傳),現欲興建稠密之社宅(建蔽率80%、容積率400%),土地開發利用規劃更應防患意外於未然。
同編號重二-1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事項臺北市政府研析意見5.3月29日辦理公展級說明會前,相關團體及周邊住戶從未接獲通知,僅於都發局網站上公告,影響周邊居民權益頗鉅,完全不符程序正義及公民參與。
綜以上述,懇請政府維持原計畫之使用,倘若漠視民意及公共安全之呼籲,陳情人將採取更激烈之異議方式以期政府正視訴求。
重二-30陳情人:張○銓等419人陳情編號:天09陳情意見:
細部計畫(細天03)變更為消防隊及社宅,影響如下:
天山里鄉親-為子孫保天山綠地反對環境汙染聯署書進駐的消防隊、救護車將每天不分晝夜從天山里的天母東路69巷及中山北路七段38巷、82巷道路經過,造成嚴重的噪音及空污。
三個反對:反對綠地變水泥、反對狹巷進消防、反對交通大打結政府利用疫情不便之時黑箱作業(110年10月23日召開限制人數的說明會),規劃於現今天山綠地處(中山北路7段82巷10弄)進行綠地破壞,規劃170戶住家及消防隊,過程疑點重重,若天山里鄉親不反對到底,將對天山里地區造成重大衝擊和影響:
天山里居民我們要積極聯署反對,讓政府聽見人民的聲音同編號重二-1重二-31陳情人:王○木陳情編號:天09陳情意見:
細部計畫(細天03)變更為消防隊及社宅,影響如下:
原本是老人會聚聊天和兒童活動最佳場地,不僅失去生活微薄的需求,還增加行的危險,此地需要的是照顧他們的低密度建物。
建議辦法:
建議維持原計畫機關用地(供外僑文化會館、里民中心及本府公務機關設施使用)同編號重二-1重二-32陳情人:梁○豪陳情編號:天09陳情意見:
細部計畫(細天03)變更為消防隊及社宅,影響如下:
天母消防隊現位於天母圓環,出勤有多條路線可供選擇,救火、救人分秒必爭,有何理由搬入巷弄社區中,出入不便,延宕救人時效,是要草菅人命嗎?同編號重二-1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事項臺北市政府研析意見建議辦法:
建議維持原計畫機關用地(供外僑文化會館、里民中心及本府公務機關設施使用)重二-33陳情人:梁○勝陳情編號:天09陳情意見:
細部計畫(細天03)變更為消防隊及社宅,影響如下:
1.消防救護車應以救災救人為第一要務,搬入社區巷弄間進出動線無法順暢,勢必影響任務之執行,建議消防隊仍留在原地中山北路七段194號,以維護社會大眾身家性命安全。
2.天山綠地周遭巷弄道路彎曲狹窄,天母東路69巷到忠誠路,日常已壅塞一兩百公尺,建築完工後必造成更嚴重的交通堵塞。
3.天山綠地坡度大,地下水豐沛,大量體超高的建物,深挖地基恐會造成地面龜裂,導致附近房屋鄰損。
建議辦法:
建議維持原計畫機關用地(供外僑文化會館、里民中心及本府公務機關設施使用)同編號重二-1重二-34陳情人:林○豪陳情編號:天09陳情意見:
原此地規劃是綠地使用,此為住宅區域,請尊重民意,我們不是刁民,只是提出合適建議,希望自己和家人可以在沒好的環境生活,這是市井小民的心聲。
建議辦法:
建議維持原計畫機關用地(供外僑文化會館、里民中心及本府公務機關設施使用)同編號重二-1重二-35陳情人:邵○如陳情編號:天09建議理由:
本案基地位於社區內,除天母東路69巷路幅較為寬闊外(寬度不過12公尺),其他聯外道路為社區巷弄,路幅狹窄蜿蜒陡升,於此大彎道的巷弄中規劃大型住宅(80%建蔽率及400%容積率)及消防隊,不但進出碰撞疑慮令人擔憂,未來交通更將一片混亂。另建案所在位子沒有捷運抵達,開發大型建案追求的是成效或所同編號重二-1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事項臺北市政府研析意見圖的是交差。
另中山北路七段82巷10弄排水道安全性須納入評估,開挖是否造成地下水層土壤液化現象造成鄰損,要求事前評估。
台灣諸多小學併校或關閉,何不利用這些現有空間規劃大型住宅與公共設施。善用既有資源又不擾民。
本次陳情意見,應納入建築執照列管,並請提出合理的改善計畫。
建議辦法:
建議維持原計畫機關用地(供外僑文化會館、里民中心及本府公務機關設施使用)重二-36陳情人:陳○佳陳情編號:天09建議理由:
細部計畫(細天03)變更為消防隊及社宅,影響如下:
圍繞著天山綠地的居民住宅多為三、四十年的老屋,超高度開挖,易造成鄰損,強烈請政府單位慎重評估。
建議辦法:
建議維持原計畫機關用地(供外僑文化會館、里民中心及本府公務機關設施使用)同編號重二-1重二-37陳情人:吉盈投資有限公司陳情編號:天09建議理由:
細部計畫(細天03)變更為消防隊及社宅,影響如下:
自住需要一個安全的家,超高樓層開挖將導致地層下陷,地下水重現。
圍繞著天山綠地的民宅多為三、四十年的老房子,過度的開挖,易造成鄰損,請政府單位慎重評估。
建議辦法:
建議維持原計畫機關用地(供外僑文化會館、里民中心及本府公務機關設施使用)同編號重二-1重二-38陳情人:張○琴陳情編號:天09建議理由:
細部計畫(細天03)變更為消防隊及社宅,影響如下:
里民需要一個安全的家,請別讓我們提心吊膽的過日子。
同編號重二-1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事項臺北市政府研析意見狹小的巷道入駐消防車,將造成附近居民進出不便,亦發生交通事故。
建議辦法:
建議維持原計畫機關用地(供外僑文化會館、里民中心及本府公務機關設施使用)重二-39陳情人:林○綺陳情編號:天09建議理由:
細部計畫(細天03)變更為消防隊及社宅,影響如下:
消防車入駐狹小巷道,將造成附近居民行動不便,尤其危害長者出門活動,也影響長者夜間睡眠問題。
建議辦法:
建議維持原計畫機關用地(供外僑文化會館、里民中心及本府公務機關設施使用)同編號重二-1重二-40陳情人:曹○淇陳情編號:天09建議理由:
細部計畫(細天03)變更為消防隊及社宅,影響如下:
天山綠地若興建公宅開挖地基會造成水道截斷改道,產生土壤液化,發生嚴重鄰損。
建議辦法:
維持綠地,或蓋工程較小的里民活動中心。
同編號重二-1重二-41陳情人:曹○婕陳情編號:天09建議理由:
社會住宅與消防局共構,大型工程造成鄰損,影響周圍居住民眾生命財產之危險。
建議辦法:
維持原狀同編號重二-1重二-42陳情人:彭○一陳情編號:天09建議理由:
反社宅興建,消防隊進入原因1.破壞綠地同編號重二-1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事項臺北市政府研析意見2.影響生活安全大型車行走時視線死角大,若幼童就讀附近學校上下學易發生意外。
建議辦法:
建議維持原計畫機關用地(供外僑文化會館、里民中心及本府公務機關設施使用)重二-43陳情人:張○彬陳情編號:天09建議理由:
1.天山里是個三角形狹長地形,人口數7377人,所享有綠地空間不足,人口密集。
2.消防車車型及噸位太大,不宜在巷弄之間設立吵雜嚴重影響居民安寧備註:反對消防隊進駐建議辦法:
建議維持原計畫機關用地(供外僑文化會館、里民中心及本府公務機關設施使用)同編號重二-1重二-44陳情人:徐○子陳情編號:天09建議理由:
天山里沒有公園唯一的一塊在住宅密集斜坡的綠地不宜消防隊進駐,請政府單位、民意代表、里長重視民意。
備註:反對消防隊進駐建議辦法:
建議維持原計畫機關用地(供外僑文化會館、里民中心及本府公務機關設施使用)同編號重二-1重二-45陳情人:呂○芬陳情編號:天09建議理由:
請循法令程序作地目更改,供市政府規劃針對地區市民及未來高齡社會作適合之機關使用。
建議辦法:
建議維持原計畫機關用地(供外僑文化會館、里民中心及本府公務機關設施使用)同編號重二-1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事項臺北市政府研析意見重二-46陳情人:曹○森陳情編號:天09建議理由:
此地段地下水脈豐沛,根本無法蓋地下四樓的建築物,連遠雄都只蓋至B2。政府的建案根本是危害附近百姓。
建議辦法:
建議維持原計畫機關用地(供外僑文化會館、里民中心及本府公務機關設施使用)同編號重二-1重二-47陳情人:慧佳投資有限公司陳情編號:天09建議理由:
消防車入駐狹小巷道,將造成居民進出不便,也易發生交通事故。
建議辦法:
建議維持原計畫機關用地(供外僑文化會館、里民中心及本府公務機關設施使用)同編號重二-1重二-48陳情人:顏○美陳情編號:天09建議理由:
天母消防隊現址為:中山北路7段194號,大馬路,動線佳,倘冒然搬遷擠入巷弄住宅區內,住戶車輛進出頻繁,勢必增添消防、救護車執行勤務動線的困難度,進而影響重要的救火、救人時效。
建議辦法:
建議維持原計畫機關用地(供外僑文化會館、里民中心及本府公務機關設施使用)同編號重二-1重二-49陳情人:邱○淵陳情編號:天09建議理由:
遠雄捐地目標是綠地,政府為了商業利益變更地目,違背原捐地廠商初心。
建議辦法:
維持綠地現況同編號重二-1重二-50陳情人:遠雄陽明管理委員會、僑資大廈管理委員同編號重二-1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事項臺北市政府研析意見會、曼陀林管理委員會陳情編號:天09建議理由:
1.依照最近消防隊設計,面臨主要道路的寬度都達到29~67公尺(如下表),故對於本設計案,我們要求將面臨天母東路69巷的出口面寬,不論用退縮建築物或其他方式,應達到30公尺以上,以確保附近里民出入安全。
2.天母東路69巷寬度只有12公尺(下圖為興隆路消防隊,路寬22公尺),為維持消防車迴轉半徑,建議應由建築現在退縮至少10公尺,以維持安全的消防車迴轉半徑。
3.社會住宅與消防隊共構,請提出關於消防隊出勤務時,噪音對於住戶之影響非常嚴重。
4.中山北路七段82巷10弄目前道路寬度只有8米,要維持消防車進出實際上對於附近居民非常危險,強烈要求建築物退縮深度應再加深,建議加深至5公尺以上,以維持里民進出之安全。
5.建築物建築高度高程+0點,應以中山北路七段82巷10弄現有路面高程起算,以避免道路配合建築設計改變後,我家變成地下室,甚至沒有出入口,嚴重影響居住安全。
6.未來開闢之道路高程、不得改變現有道路高程,應以中山北路七段82巷10弄現有路面高程為主,以避免道路配合建築設計改變後,我家變成地下室,甚至沒有出入口,嚴重影響居住安全。
7.天山段為住三或住二,突然來一個密度這麼大的建案,對環境生態衝擊太大,如果80%建蔽率及400%容積率可以通過,建議方圓500公尺內建築建蔽率及容積率一併變更,以維護里民權益。
8.天母東路69巷路面寬度僅12公尺,消防雲梯車或水箱車只要出勤時,由山上下來的車輛與消防車碰撞的風險非常大,而且又是一處大轉彎,一不小心就會對居民造成危險。
9.天母東路69巷在上下班尖峰時間都會嚴重塞車,主要是進入忠誠路二段時會造成回堵,消防車完全無法出勤,嚴重影響救災及人民安全。
10.天母東路69巷配合消防隊設計所塗銷的汽車停車格,請於建築設計時一併加入停車場規劃數量之內,目前不確定被塗銷車範圍有多大,建議應將停車位增加至180輛以上,順便解決鄰近區域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事項臺北市政府研析意見車位難求之問題。
11.天山綠地已為在地里民不可或缺的記憶,若照原都市計畫此基地應為「僑民會館」,並且細部計畫有明確限制該基地的建蔽、容積,及對環境相當友善的建築退縮計畫,我們要的是對我們在地環境舒適及友善的設施,而不是建蔽率放大到80%的消防局,及17層水泥怪獸的社會住宅,這將造我們狹小巷道的環境嚴重衝擊,請回到原有合理之建蔽率及容積率,以維護里民之居住品質。
12.此基地設置消防隊極不合理,經查,面前道路69巷僅12M寬,而消防隊的雲梯車迴轉半徑6~22M,顯示只能設置中小型消防車,是否符合設置原意?且69巷為上下班主要道路,極為壅塞,真的是出勤的合適路段?再來頻繁的出勤造成原來寧靜的區域極大的干擾,這些政府真的不顧實際需求及民意執意要執行嗎?13.天山綠地現址周遭道路狹小,涉及到廢巷改道(中山北路七段82巷10弄)問題,原預定計畫道路(天山綠地西側)現況根本尚未完成開闢,經查,大部分計畫道路產權為私有及公私共有,現況有圍牆、車道、私有庭院,本次變更預定興建公宅177餘戶,且加入消防隊使用,以後勢必造成交通壅塞、打結困擾!我們要求「暫停本基地變更程序」,請先完成周遭道路的徵收及開闢,確保將來道路系統完整後,再重新評估此區交通影響評估、環境影響評估等,並與天山里里民充分溝通後,再考慮重啟此變更計畫。
14.現況中山北路七段82巷10弄有一條主要排水水道,從82巷沿著82巷10弄往下排至天母東路69巷,為此小區的主要排水水路,由於多年前天母新光三越興建開挖時,擾動了地下水層產生了土壤液化現象,當時在天母地區發生重大鄰損事件,有鑑於過去這個案例,將來天山綠地若興建公宅開挖地基時會將10弄現況水道截斷或改道,加上本區地下水豐沛(地質探勘資料顯示水位1.13M及0.00M位置即有地下水),恐因水道被截斷或改變後,導致周遭地質改變,造成鄰損、房屋傾斜,使我們里民有生命財產安全疑慮!15.依照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十七條,公園:包括閭鄰公園及社區公園。閭鄰公園按閭鄰單位設置,每一計畫處所最小面積不得小於零點五公頃為原則;社區公園每一計畫處所最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事項臺北市政府研析意見少設置一處,人口在十萬人口以上之計畫處所最小面積不得小於四公頃為原則,在一萬人以下,且其外圍為空曠之山林或農地得免設置,請還我原來的公園綠地。
建議辦法:
建議維持原計畫機關用地(供外僑文化會館、里民中心及本府公務機關設施使用)重二-51陳情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陳情編號:天08、天09陳情意見:
查本案涉本署經管國有土地為主天08、主天09及細天03案,擬分別變更為電信及社會福利專用區、社福及機關用地,本分署原則同意,惟仍建請於計畫書實施進度與經費章節載明後續國有土地取得方式。
本通盤檢討案之實施進度與經費僅就公共設施予以規範,考量主天08係電信及社會福利專用區而非公共設施用地,又主天09案依編號重二-1之研析意見建議維持原計畫,故有關載明國有地取得方式之意見,建議不予採納。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本會109年10月13日第978次會議決議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第3次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詳附表一,同意依臺北市政府研析意見辦理。
- 二、臺北市政府擬修正內容:詳附表二,同意依臺北市政府意見辦理。
- 三、有關內政部110年12月6日內授營綜字第1100820074號函陳情略以:「······士林監理站已無規劃興建社會住宅需求,併同撤銷『臺北市士林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案』變更陽明段四小段614-1地號等11筆土地為社福及機關用地」,同意依照辦理。
附件
- 附表一:「變更臺北市士林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主要計畫)案」第3次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逕向內政部陳情意見回應綜理表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事項臺北市政府研析意見重二-1陳情人:白○杰等47人陳情編號:天09陳情意見:
有關臺北市士林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主要計畫「天09」及細部計畫「細天03」,陳情人等強烈表達反對變更為社福及機關用地,懇請維持原計畫之機關用地(外僑文化會館、區民活動中心及本府機關公務使用),其理由如下:
- 附表二:臺北市政府擬修正內容109年10月13日內政部都委會第978次審決內容本次提會修正理由變更編號位置原計畫新計畫面積(公頃)變更理由其他相關規定及補充說明天08石牌一機房(士林區蘭雅段二小段82地號等5筆土地)電信用地/住宅區電信及社會福利專用區1.2733/0.3121.本變更案係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為落實社會住宅所需,於本計畫案第二次公告公開展覽期間陳情士林區蘭雅段二小段83、82-1、82、82-3、84地號等5筆土地變更電信用地及住宅區為電信及社會福利設施用地(陳情意見編號重13)。
2.本案基地業經內政部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協調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及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作為興辦社會住宅基地並保留原有電信管道及電信機房使用。
3.有關電信用地之規定,依內政部90年10月30日台內營字第9085988號函釋規定:「按都市計畫劃設之『電信用地』,係提供公營公用事業機構使用,若由私人民營業者使用上開用地,恐有違反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之虞,應先循都市計畫變更程序,將該等用地變更為『電信專用區』後,再提供予私人民營業者開發使用,以資適法。」另依內政部營建署91年11月1日營署都字第0910067146號函釋規定:「(略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