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181-討論事項-第10案:花蓮縣政府函為「變更秀林(和平地區)都市計畫(再生能源開發)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181
案件id
MOI花蓮平地區2022830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花蓮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11年5月27日第167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花蓮縣政府111年7月14日府建計字第1110135706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暨第2項。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花蓮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將未使用之特種工業區及住宅區變更為綠地用地,故請補充調整後綠地用地之區位適宜性及對於周邊都市環境品質提升等內容,納入計畫書敘明。
- 二、請補充本案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經花蓮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決議及處理情形,納入計畫書敘明。
- 三、依據經濟部水利署108年10月30日經水河字第10816149580號函有關土地開發利用如符合「出流管制計畫書與規劃書審核監督及免辦認定辦法」第2條及第3條規定,應於變更都市計畫送本部核定前,取得經主管機關核定之出流管制規劃書等文件,並納入計畫書敘明。
- 四、計畫書內容請依下列各點修正:
(一)變更內容綜理表(表6-1)請整合變更內容所載原計畫、新計畫及其面積,並刪除變更地號。
(二)計畫書所載上位及相關計畫請配合更新,有關變更前後土地使用面積表(表6-3)所載數據資料及單位誤植情形,請查明後併同修正。
(三)有關實施進度與經費表(表7-1)請核實修正土地取得方式,以資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