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201-討論事項-第8案:內政部為「變更高雄新市鎮特定區第二期細部計畫(配合區段徵收安置作業修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201
案件id
MOI內政新市鎮2022104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係本部營建署(新市鎮建設組)為辦理橋頭科學園區及第二期細部計畫加速開闢,配合區段徵收作業及安置工廠需要,調整高雄新市鎮特定區第二期細部計畫(科學園區以外地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退縮規定。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開展覽及說明會:111年3月21日起至111年4月20日分別於高雄市政府、高雄市橋頭區公所、岡山區公所公告欄公開展覽30天,並訂於民國111年4月1日於高雄市橋頭區公所舉辦說明會,且於111年3月18日起至111年3月20日刊登臺灣導報及臺灣時報公告完竣。
- 六、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
- 一、本案准照公開展覽草案內容通過。
- 二、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事項規劃單位(本部營建署新市鎮建設組)研析意見本會決議逾陳情人:
得力發鋼鐵有限公司陳情事項:
1.目前廠區使用面積有5,000平方公尺,配給的土地約4,413平方公尺,約為原作業廠區的88%,作業面積已受侷限。
2.因安置土地已比原作業廠區使用面積小,若是建議未便採納。
為維護都市市容,建議依本次公展草案退縮規定,如因基地情形特殊而未能臨道路退縮達6公尺,經都市設計審查准照規劃單位研析意見辦理。
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事項規劃單位(本部營建署新市鎮建設組)研析意見本會決議參考臨道路外牆線退縮6米配置圖來興建新廠房,扣掉原作業廠區生產線遷移過去之機台使用面積,完全無空間供貨車進出貨、堆高機之停放,以及增加大型車輛在人行空間迴轉造成不必要之危險。
3.規劃外牆線外推6米以利營運。
小組審查同意者,得酌予放寬至4公尺。
逾陳情人:
田達工程有限公司陳情事項:
1.本司原本廠房加可使用空間約1,500坪左右,經安置後可分配面積約781坪,空間較為狹小。
2.若依臨道路外牆線退縮6米來興建廠房(只剩546坪),僅夠廠房使用空間(建蔽率70%),未留貨車進出貨通道,堆高機卸貨及存放的空間,以及增加大型車輛在人行空間迴轉造成不必要的危險。
3.規劃外牆線外推6米以利營運。
建議未便採納。
為維護都市市容,建議依本次公展草案退縮規定,如因基地情形特殊而未能臨道路退縮達6公尺,經都市設計審查小組審查同意者,得酌予放寬至4公尺。
准照規劃單位研析意見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