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231-討論事項-第1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蘆洲地區)(廣場用地(廣三)為停車場用地)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231
案件id
MOI新北蘆洲地20221122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11年7月22日第143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新北市政府111年9月14日新北府城都字第1111762290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新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為避免衍生原土地所有權人聲請收回或廢止徵收等爭議,請於計畫書內補充本案變更位置土地取得之方式,以利查考。
- 二、依計畫書所載當地平日供給數量不足444席,假日供給數量不足500席,而本案提供385個停車位,故請補充周邊地區停車位不足之因應處理對策,並就路邊停車及違規停車訂定相關管制措施,納入計畫書敘明。
- 三、因應淨零排放運具電動化轉型政策,請補充本案規劃設置充電服務設施等相關內容,並納入計畫書敘明。
- 四、計畫書變更前後土地使用面積對照表數據誤植以及變更示意圖誤繕部分,請確實查明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