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241-討論事項-第7案:彰化縣政府函為「變更和美主要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新編號變3、變4、逕11申請延長開發期程」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241
案件id
MOI通檢變都計2022126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前經本會107年4月17日第920次會議及108年9月10日第953次會議審決略以:「請彰化縣政府於完成彰化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審定細部計畫後,依平均地權條例相關規定,先行擬具市地重劃計畫書,送經市地重劃主管機關審核通過後,再檢具變更主要計畫書、圖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後實施;如無法於委員會審議通過紀錄文到3年內擬具市地重劃計畫書,送經市地重劃主管機關審核通過者,請彰化縣政府於期限屆滿前敘明理由,重新提會審議延長上開開發期程。…」在案。
- 二、彰化縣政府考量相關細部計畫擬定時程較長且市地重劃計畫書刻正辦理作業階段,未能於前開期限內完成市地重劃審核通過,故相關開發期程均需再展延,案准縣府111年8月25日府建城字第1110319313號函送延長開發期程等資料到部,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採納彰化縣政府列席人員說明,除依下列各點外,其餘退請該府併同本會107年4月17日第920次會議及108年9月10日第953次會議決議文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變更內容明細表新編號3准予延長開發期程5年(至113年9月26日)、變更內容明細表新編號4及變更內容明細表新編號逕11准予延長開發期程6年(至114年9月26日)。
- 二、有關考量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所提重新修正變更面積部分,請縣政府依最新發布實施之法定都市計畫書、圖配合更新修正,以符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