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251-討論事項-第4案:彰化縣政府函為「變更伸港(全興地區)都市計畫(國宅專用區為第三種住宅區)【供青年住宅使用】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251
案件id
MOI彰化興地區20221220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彰化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10年11月4日第261次會議、110年12月27日第262次會議及111年4月28日第264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彰化縣政府111年6月7日府建城字第1110199045號函及111年6月21日府建城字第1110233041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及第2項。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依會中委員所提意見,尚涉及變更後以出售方式興辦青年住宅之具體分析與理由、妥適性及公益性等課題,故退請彰化縣政府依下列各點詳予補充並修正計畫書、圖後,再行提會討論。
- 一、因應國民住宅條例已廢止適用,現行相關住宅政策係依循住宅法之規定,故建議本案應回歸住宅法之精神,以保障國民居住權益為思考,並請縣政府衡酌本案朝以提供只租不售之社會住宅方式辦理及研議具體可行變更方案。
- 二、考量本案國宅專用區係透過區段徵收方式取得,尚涉及區段徵收財務結算及依土地法第25條規定有關公有土地處分等疑義,故請縣政府妥為釐清補充。
- 三、請釐清本案個案變更核准與重大設施認定之適法性,並強化社會福利與公共政策連結、興辦青年或全齡住宅之具體分析與理由、妥適性及公益性等相關論述內容。
- 四、請詳予補充人口結構與住宅市場供需分析、量體規劃合理性、預估進駐率與配套方案、相關計畫與辦理進度及財務可行性分析等,納入計畫書敘明。
- 五、本案計畫書、圖請確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規定辦理,並核實修正計畫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