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261-討論事項-第7案:嘉義市政府函為「變更嘉義市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學校用地為商業區)(配合民族國小西側國有學產地暨公私有土地更新計畫)案」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261
案件id
MOI嘉義住宅區2023117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前經本會107年5月15日第922次會議審決略以:
「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嘉義市政府107年2月7日府都更字第1072601353號函送修正計畫書、圖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一、本案都市更新計畫於民國97年發布實施,後因擴大都市更新範圍,並配合變更都市計畫,其相關歷程,請於計畫書補充敘明。二、本案擬以都市更新方式開發,為避免發布實施後未實施都市更新前,衍生都市計畫法第17條第2項但書規定核發建築執照問題,於本會審定後,先依審定之都市計畫書、圖及都市更新條例有關規定,由實施者擬具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草案並辦理公開展覽後,再檢具變更主要計畫書、圖報由本部逕予核定後實施;屆時如涉及需調整本會決議文者,則再提會討論。三、依嘉義市都委會決議,本案請嘉義市政府與全部土地所有權人簽訂協議書,具結保證依核定計畫書、圖有關規定辦理,並納入主要計畫書規定,以利執行;如未能簽訂協議書者,則維持原計畫。四、逕向內政部陳情意見(略):同意依嘉義市政府研析意見辦理。」有案。
- 二、嘉義市政府為配合分期招商規劃,擬修正相關計畫內容,經該府111年11月1日府都計字第1112613048號函送修正計畫書、圖到部,因與本會第922次會議決議不同,故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文者,則再提會討論。
- 七、依嘉義市都委會決議,本案請嘉義市政府與全部土地所有權人簽訂協議書,具結保證依核定計畫書、圖有關規定辦理,並納入主要計畫書規定,以利執行;如未能簽訂協議書者,則維持原計畫。
- 八、為配合嘉義市政府所提分期招商規劃,本案得以計畫書分期分區開發範圍,實施都市更新、簽訂協議書及分階段核定都市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