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281-討論事項-第8案:桃園市政府函為「變更中壢平鎮主要計畫(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第二階段)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281
案件id
MOI桃園壢平鎮2023221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前經本會109年7月28日第973次會議及110年3月23日第987次會議審議通過,涉及永久軌工程所需用地部分,桃園市政府視實際發展需要並依上開會議紀錄分階段於110年6月30日公告發布實施「變更中壢平鎮主要計畫(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第一階段)案」在案。
- 二、有關第二階段係涉及中壢及內壢車站專用區及周邊整體開發部分,因案情複雜,經簽奉核可,由本會洪前委員啟東(召集人)、彭前委員光輝、蘇前委員瑛敏、謝委員靜琪及王前委員靚琇組成專案小組,惟洪前委員啟東任期屆滿,另經簽奉核可,由本會謝委員靜琪(召集人)、邱委員英浩、彭前委員光輝、蘇前委員瑛敏及王委員成機組成專案小組,於109年9月22日、110年3月5日、110年4月13日、110年9月29日及111年1月25日召開5次專案小組會議,獲致具體建議意見,案經桃園市政府111年5月20日府都綜字第1110121136號函送依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處理情形對照表及修正計畫書、圖到部,爰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詳附錄)及桃園市政府111年5月20日府都綜字第1110121136號函送修正計畫書、圖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
- 一、有關配合工程設計調整及都市更新整體開發範圍部分,考量涉及未來鐵路地下化中壢站區工程必要範圍且具急迫性、站區開發整體規劃設計與促進站區環境更新等,故參採桃園市政府列席代表所提調整內容。
- 二、考量本案回饋內容涉及捐贈及都市更新等不同執行機制,故請市政府詳予補充並納入計畫書敘明;另有關簽訂協議書及回饋執行等規範,係屬地方政府權責,建議修改為依市政府所定之通案性規範辦理,無需納入主要計畫之規定,以利因地制宜並兼顧可行。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出席委員初步建議意見(彙整109年9月22日、110年3月5日、110年4月13日、110年9月29日及111年1月25日5次會議)(節錄本案)本案建議除下列各點外,其餘照桃園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請市政府以對照表方式補充處理情形及修正計畫書(修正部分請加劃底線)、圖後,提請委員會審議。
- 一、依「都市計畫法」第26條、第27條規定,都市計畫發布實施後不得隨時任意變更,本案係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之個案變更,考量變更內容涉及工業區變更、都市更新及整體開發等案件,故請說明本案第二階段變更內容與本次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之關連性、變更之急迫性及必要性,以符合都市計畫法所規定之意旨。
- 三、變更案編號第4案(中壢車站土地都市更新)請詳予補充下列事項,納入計畫書敘明。
(一)本案擬變更停車場用地、鐵路用地及住宅區為商業區及車站專用區並由政府主導辦理都市更新開發,請詳予說明採都市更新辦理之必要性、辦理時程、開發後各項衝擊影響及因應作為、相關公益性說明、整體規劃及具體變更回饋計畫等內容。
(二)請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補充說明該基地劃設都市更新地區之合理性與必要性、土地利用計畫構想、公共設施改善計畫構想、交通運輸系統構想及防災、救災空間構想等實質發展計畫內容。
(三)參據市政府列席代表於會中所提調整方案,與原報部方案差異較大,且涉及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權利人之權益保障及公益性回饋內容之合理性,為利後續都市更新之推動,爰請市政府強化意願調查說明資料及補充說明方案之可行性,並補充相關單位同意本案變更之文件以及私有土地經協議取得之歷程。
(四)本案擬以都市更新方式開發,為確保都市計畫具體可行,建議於本會審定後,先依審定之都市計畫書、圖及都市更新條例有關規定,由實施者擬具都市更新事業計畫草案並辦理公開展覽後,再檢具變更主要計畫書、圖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後實施。
- 四、有關交通部鐵道局所提配合工程設計調整事宜,考量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工程所需用地已核定發佈實施,且所提部分變更內容非本次第二階段所屬都市計畫區,故請於工程細部設計確認後,另循個案變更程序辦理。
- 五、其他及應補充事項:
(一)本次桃園、內壢、中壢車站變更為車站專用區回饋部分,同意會中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及市府列席代表所提建議方案,刪除「鐵路沿線公共設施保留地」文字。並將「鐵路沿線公共設施保留地」納入內壢車站旁廣三用地(桃市府管有)之回饋。
(二)計畫書、圖請確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規定辦理。
(三)本案如經本會審決通過後,變更內容超出原公開展覽範圍者,應另案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公開展覽期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者,則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審議;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提出陳情意見,則應再提會討論。
(四)因本計畫部分變更案件涉及整體開發或附帶條件之執行事宜,為避免影響地方發展,本計畫案經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市政府得視實際發展需要,分階段報由內政部核定後,依法公告發布實施。
- 六、變更內容明細表:詳如表1。逾期及逕向內政部陳情意見綜理表:
詳如后表2。
表1、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位置變更內容(公頃)變更理由備註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原計畫新計畫變1位於鐵路地下化路權範圍內中壢及內壢車站所需範圍之地區鐵路用地(0.19)車站專用區(0.19)為利中壢、內壢車站站區未來多元開發營運,界定車站站區範圍,予以變更為車站專用區,允許多元開發經營。
(內壢車站)1.內壢車站部分參採市政府列席代表所提修正內容,將西側部分鐵路用地變更為車站專用區(修正後變更內容詳附表1(變1)、附圖1)。
2.中壢車站部分參採市政府列席代表所提修正內容(修正後變更內容詳附表1(變1)、附圖2)。
鐵路用地(1.80)車站專用區(1.80)(中壢車站)交通用地(0.36)車站專用區(0.36)(中壢車站)鐵路用地(2.31)車站專用區(2.31)(中壢車站)變3內壢車站南側廣場用地(0.51)車站專用區(0.51)配合鐵路地下化內壢車站周邊都市機能再造、站區環境意象塑造及騰空路廊與省道台1線整併設計構想,將內壢站南側廣三用地變更為車站專用區及道路用地,以連通莊敬路、忠孝路及提供內壢車站多元開發經營腹地,並打造內壢地區50-100公尺寬人本綠意園道。
有關廣場用地變更為道路用地部敬路),參採市政府列席代表及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所提建議方案,調整為車站專用區,供車行使用(修正後變更內容詳附表1(變3)、附圖3)。
廣場用地(0.09)道路用地編號位置變更內容(公頃)變更理由備註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原計畫新計畫私有土地(0.26)(0.26)劃型塑站區意象,並提升私有土地重建開發效益,將中壢車站周邊停車場用地、部分鐵路用地(含臺鐵局管有及私有)、道路用地及住宅區變更為商業區及車站專用區,劃設為同一整體開發範圍,採公辦都市更新方式辦理。
外,其餘參採市政府列席代表所提修正內容(修正後變更內容詳附表1(變4)、附圖4)。
鐵路用地(0.62)商業區鐵路用地(0.02)商業區道路用地(0.0028)商業區道路用地(0.0008)商業區住宅區(0.12)商業區鐵路用地(0.10)車站專用區住宅區(0.05)車站專用區鐵路用地(0.02)車站專用區住宅區(0.05)車站專用區變5中壢車站周邊廣場用地道路用地(0.16)廣場用地(0.16)為因應鐵路地下化中壢站區周邊中正路與健行路連通、元化地下道廢除改為平面道路,配合站區周邊道路系統重整,並結合中平商圈,變更部分元化路道路用地為廣場用地,提供鐵路地下化出入口設置及人潮聚集疏散空間。
照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
變6中壢車站南側停車場用地(0.37)停車場用地(兼供捷運系統使用)(0.37)配合停三用地與捷運車站共構停車場及商業大樓,變更捷運車站用地、停車場用地為停車場用地(兼供捷運系統使用),以增進後續土地利用效能。
本案已納入「變更中壢平鎮主要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變更,並於109年6月17日公告實施,故本案參採市政府列席代表說明予以撤案。
捷運車站用地(0.07)停車場用地(兼供捷運系統使用)(0.07)註:1.表內面積應依核定計畫圖實地分割測量面積為準。
2.凡本次變更未指明變更部分均依原計畫為準。
附表1、變更內容明細表(本次修正內容)編號位置變更內容(公頃)變更理由備註原計畫新計畫變1位於鐵路地下化路權範圍內中壢及內壢車站所需範圍之地區鐵路用地(0.18)車站專用區(0.18)為利中壢、內壢車站站區未來多元開發營運,界定車站站區範圍,予以變更為車站專用區,允許多元開發經營。
(內壢車站)鐵路用地(兼供園道使用)(0.03)車站專用區(0.03)(內壢車站)鐵路用地(2.42)車站專用區(2.42)(中壢車站)交通用地(0.36)車站專用區(0.36)(中壢車站)鐵路用地(1.70)車站專用區(1.70)(中壢車站)變3內壢車站西側廣場用地(0.60)車站專用區(0.60)配合鐵路地下化內壢車站周邊都市機能再造、站區環境意象塑造及騰空路廊與省道台1線整併設計構想,將內壢站南側廣三用地變更為車站專用區,以連通莊敬路、忠孝路及提供內壢車站多元開發經營腹地,並打造內壢地區50-100公尺寬人本綠意園道。
變4中壢車站私有土地鐵路用地(0.66)商業區(附)(0.66)基於鐵路地下化後交通部台鐵局預計將中壢站區改建為多功能大樓,惟現況站區夾雜住宅區及長期未徵收之私有鐵路用地與停車場用地,不利站區開發整體規劃設計,且住宅區現有建物老舊,土地平均深度僅13-14公尺,多為面積約60平方公尺的小規模土地,私有地主未來重建不易有效利用,爰為重整提供較完整之車站整體開發腹地,形塑站區意象,並加速取得公保地及促進站區環境更新,以及透過都市更新立體分配機制保障小規模私有住宅區土地地主開發利用效益,將中壢車站周邊停車場用地、部分鐵路用地、道路用地及住宅區劃設為同一整體開發範圍,並變更為商業區及車站專用區,採公辦都市更新方式開發。
住宅區(0.05)商業區(附)停車場用地(0.26)車站專用(附)(0.26)道路用地(0.0028)車站專用(附)(0.0028)道路用地(0.0008)車站專用(附)(0.0008)鐵路用地(0.02)車站專用(附)(0.02)編號位置變更內容(公頃)變更理由備註原計畫新計畫住宅區(0.17)車站專用(附)(0.17)鐵路用地(0.10)車站專用(附)(0.10)鐵路用地(0.02)車站專用(附)(0.02)-附帶條件:
應以政府公辦方式辦理都市更新整體開發。
-註:1.表內面積應依核定計畫圖實地分割測量面積為準。
2.凡本次變更未指明變更部分均依原計畫為準。
附圖1、變1案變更內容示意圖(內壢車站)附圖2、變1案變更內容示意圖(中壢車站)附圖3、變3案變更內容示意圖附圖4、變4案變更內容示意圖表2、公民或機關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第二階段)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內容建議事項桃園市政府研析意見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中平逕內壢新站都市更新計畫協會/內壢車站沿線地段主旨關於本會提案:響應桃園市府都市發展計畫,有關內壢新站沿線地段住戶位移乙案列席營建署陳述說明,陳情建議,召開內壢站區工程座談會,附件簡報提案說明:
說明
- 一、本會於109年3月前述有關台鐵地下化工程配合都市計畫,我會增列席提議建議將有關內壢新站沿線地段住戶位移至,鐵道局計畫內壢貨運站、現今為倉庫及空地位址處,作為因應配臨時軌及地下永久軌路線順暢平整開發建議。理由有:
理由
- 一、我會所持理由,因應鐵道臨時工程中,此段臨時軌緊鄰我會沿線住戶民房一側,除鐵道工程我會尚未得知外,鐵道局只將此處單方進行圍籬,肇因未來工程肯定影響我會住戶居家安全隱患之可能,噪音更是無法因鋼板進行簡易隔離而降低。
- 二、我會所持理由,因此處已談論多年,我會被畫歸交通道路廣場地目多年,除多年來,禁限停滯、造成沿線地段住戶生活及安全外,我會居民更無法滿足生建議
- 一、建議,考量以本會沿線地段住戶為位移條件,將此段住戶地點做為平移開發,以原鐵路局原內壢貨運站的場址,做為我會住戶開發的設想地塊,進行對等式的建設平衡開發,且因此地點足以滿足鐵路中心線路平直後,同時擴大為台一線的道路擴大及緩衝綠化帶的設想,滿足未來公共建設,開發不受限民眾利益均能成為鄰里與建設最佳化的都市計畫更新整合考量。
- 二、建議,設想原街道依原戶號、有序排列重建開發、不影響住戶建設權益,且同時解決因台鐵地下化工程鐵道增設臨時軌工程,因緊鄰住戶房損產生之樓房隱患。
- 三、配合,新站外範圍配合市政建設之需要擴增為,居民與社會住宅商業樓,除可提高街廓利用度外,場址更可做為內壢地區未來升級擴大發展的行政中心設施可能。
- 四、配合,一次解決台一線多年無法增寬限制,解決數十年嚴重交通瓶頸,透過我會沿線地段住戶位移後,增容後配合市政府的計畫,鐵路地下化市政整合雙方工程進行不受牽制,增容後更滿足未來都市需求提前市政佈局開發。
- 五、配合,將站體依照鐵路地下化可能將街道串通、都更問建議不予採納。
理由:
1.依108年12月30日桃園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43次會議決議略以:
「為解決台一線省道整體性交通擁塞問題,同時利用鐵路地下化騰空路廊與台一線省道合併規劃設計,打造桃園、中壢都會區間50~100公尺寬人本、綠意園道,廣二用地(既有建物座落部分)仍應予徵收取得,無法原地保留變更為可建地。」2.本案計畫書已明訂廣二用地安置方式:「廣二用地應徵收取得,惟考量廣併綜合意見二。
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內容建議事項桃園市政府研析意見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活及保有生活權益,况因我會願意配合都市計畫配合變更,或是條件相等市政配合計畫,但確實因此地段為交通要衝,且我會沿線地段為台一線沿線平交道林立之故,確有其交通擴增困難及後續工程施工之隱患,更凸顯商討本地未來發展的急迫重要性,勢必衡量此地點地下化施工及未來沿線發展的長久問題的深度考量。
題、居民權益,一次完成。將新站新貌的重置開發成為鐵道局規劃、鐵路局有效營運、市政府降低開發壓力、全民多元共享的新內壢新站建設,成為真正桃園地區指標建設的前瞻計畫。
二用地上既有建物多屬都市計畫擬定前既已存在之合法建物,基於居住需求,後續廣二用地徵收取得時如有安置需求,市府因變更回饋取得之住宅區土地,得以專案讓售方式提供優先承購,必要時由市府興建安置住宅提供優先承購。有關優先承購方式,由桃園市政府另訂之;興建安置住宅其容積得酌予提高至基準容積之一點五倍。」3.有關陳情設置消防安全巷道事宜,已轉請工務局處理。
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內容建議事項桃園市政府研析意見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中平逕台鐵地下化內壢新站協會秘書長暨住戶代表江○浩/內壢車站沿線地段主旨關於本會列席:響應桃園市府都市發展計畫,有關內壢新站東段線地段住戶位移專案列席營建署陳述說明與提議,張開內壢站區工程座談會,臨時軌影響位移提案說明:
說明
- 一、本會於109年9月22日前述有關台鐵地下化工程桃47平交道東段,我會列席提議將有關內壢新站沿線地段住戶位移至,鐵道局計畫內壢貨運站,現今為倉庫及空地位址處,作為因應配合臨時軌及地下永久軌路線順暢平整開發建議;理由有:
理由
- 一、我會所持理由,因應鐵道臨時工程中,此段臨時軌緊鄰我會沿線住戶民房一側,除鐵道工程我會尚未得知外,鐵道局只將此處單方進行圍籬,肇因未來工程肯定影響我會住戶居家安全隱患之可能,噪音更是無法因鋼板進行簡易隔離而降低發生噪音的可能。
- 二、我會所持理由,因此處已談論多年,我會被畫歸交通道路廣場地目多年,除多年來,禁限停滯、造成沿線地段住戶生活及安全外,我建議
- 一、提議,考量以本會沿線地段住戶為位移條件,將此段住戶地點做為平移開發,以原鐵路局原內壢貨運站的場址,做為我會住戶開發的設想地塊,進行對等式的建設平衡開發,且因此地點足以滿足鐵路中心線路平直後,同時擴大為台一線的道路擴大及緩衝綠化帶的設想,滿足未來公共建設開發不受限,民眾利益均能成為鄰里與建設最佳化的都市計畫更新整合考量。
- 二、提議,設想原街道依原戶號、有序排列重建開發、不影響住戶建設權益,且同時解決因台鐵地下化工程鐵道增設臨時軌工程,因緊鄰住戶房損產生之樓房隱患。
- 三、配合,新站外範圍配合市政建設之需要擴增為,居民與社會住宅商業樓,除可提高街廓利用度外,場址更可做為內壢地區未來升級擴大發展的行政中心設施可能。
- 四、配合,一次解決台一線多年無法增寬限制,解決數十年嚴重交通瓶頸,透過我會沿線地段住戶位移後,增容後配合市政府的計畫,鐵路地下化市政整合雙方工程進行不受牽制,增容後更滿足未來都市需求提前市政佈局開發。
- 五、配合,將站體依照鐵路地下化可能將街道串通、都更問題、居民權益,一次完成。將新站新貌的重置開併編號中平逕4案。
併編號中平逕4。
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內容建議事項桃園市政府研析意見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會居民更無法滿足生活及保有生活權益,况因我會願意配合都市計畫配合變更,或是條件相等市政配合計畫,但確實因此地段為交通要衝,且我會沿線地段為台一線沿線平交道林立之故,確有其交通擴增困難及後續工程施工之隱患,更凸顯商討本地未來發展的急迫重要性,勢必衡量此地點地下化施工現地住戶無安全消防巷道及未來沿線發展的長久問題的深度考量。
發成為鐵道局規劃、鐵路局有效營運、市政府降低開發壓力、全民多元共享的新內壢新站建設,成為真正桃園地區指標建設的前瞻計畫。
中平逕台鐵地下化內壢新站協會秘書長東段戶住戶代表江○浩/內壢車站沿線地段本會秘書長暨住戶代表江○浩代臨時軌沿線東側段住戶提案發函109年10月20日本會依據109年9月2日桃園市都發局公布有關內壢臨時軌沿線東側段未列入本次公布計畫議題,公告重新公開展覽「變更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中(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第一階段)案」等5案計畫書、圖,並舉辦說明會之一事;本人江○浩受擔任作為本會臺鐵地下化內壢新站協會避書長及住戶代表一職,提出全區為住戶共27戶及住戶聯名陳情名冊,前略提案有關全排位移內壢舊貨運站址,再補充另案,即以本區臨時軌沿線東側段住戶以現地依照都市計畫道路中心線中華路一段桃47平交道東側陳情提議:
以臨時軌沿線東側段住戶考量範圍,本次緊急提案五點如下議題建議
- 一、建議依照沿線東側段住戶範圍,以現地方式,以桃47東段區段現地住戶位址作為重建專案。
- 二、以沿線東側段住戶範圍,依照各戶產權委請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科審議討論進行場址評估。
- 三、本案計畫做為我臨時軌沿線東側段住戶重建配合都市交通發展獎勵計畫,以現行計畫進行。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之內壢站特定區計畫改善附屬計畫。
- 四、同時以地下化建設計畫工程需求配合方式,減低過去無法解決我段居民長久以來廣二地段區段,東沿測所產生的歷史問題,一併解決因沿線東側臨時軌併編號中平逕4案。
併編號中平逕4。
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內容建議事項桃園市政府研析意見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路段起,單側現今為臺一線道12米,提議再拓寬至15米道路的交通考量,以配合完成重大建設配合開發方式,未來沿線即將影響共同開發施工等情事緊急提案,我東段住戶聯合提請提議都市更新單元的方式,主旨提案原廣二用地再退縮拓寬恢復為商二用地現地再開發重建一事,陳情內容有!主旨:
依據桃園市政府都發局公布有關,因本會區段桃47平交道臨時軌沿線東側段為列入本次公布,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中,應將本會居民臺鐵地下化內壢新站臨時軌沿線東側段,另作列入特別區段全宜計畫!因此提案陳情,提請另設東側段臨時軌工程補增列特別計畫,所持有事由有:
事由說明:
由於本區東段戶臨時軌未來沿線東側段沿線雖未列入公布有關特定區計畫(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但本段區域範圍與未來增設臨時軌除有以下現場衝突問題原如下四點:
- 一、本段東側無法依原市府建議保持現狀,肇因本東側段無鐵路局應做隔鄰要求出入防火巷道!鋪設即將發生的施工與安全困難!
- 五、未來土地興建方式按照,除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第一階段案中,以獎勵計畫補償作業的方式給予我段沿線東側段住戶的從優配合作業,未來開展臨時軌鋪設以及提高且提前工程加快時間與推進未來市府新桃園中軸園道的順遂發展!我內壢新站協會東段戶期待我會東側沿桃47平交道住戶為既存數十多年的自有商業區段位址,且早於民國50年間的自有房產,其中,正因夾隔緊鄰台一線道與鐵路沿線,其重要性不言可喻,期間更歷經多次的市府商議恢復商二地目區段建議變更提議,桃園市府局處確實著墨城市建設的深度以及考慮開發的可能而為民思考!由於未來鐵路地下化臨時軌後續園道建設業經交通部鐵道鐵路局處各單位的戮力構思,議經桃園市府臻近完善,但此處東段互有期限縮及開設限制。因此個人代表整合沿線東側段住戶的共同意見,提出緊急陳情!無非希望在建設推進同時,並行考量此地因限制轉化為示範都市更新單元的方式共同開發的可能,寄望各單位給予最良善合衷且利國利民的城市指導建設!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內容建議事項桃園市政府研析意見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
- 二、同時未來增設臨時軌屬鐵路電氣特超高壓電壓設施,無最少與鄰里住房保持4米安全空域!
- 三、未來增設臨時軌上空域及平行區位,無最少與鄰里住房保持3米安全空域電磁波發生可能!
- 四、同時未來增設臨時軌後與鄰里住房,無保留造成產生緊迫長時段交通噪音污染等嫌惡問題!我會為考慮因未來桃園市府依據地下化施工一併計畫調整都市計畫可能情事,台一線道做為本地區的隔護建設帶,並考慮本地區為民國70年當時臺一線與鐵路電氣化工程時興建之民間開發建設,在當時時空因素下現址為12米道路無人行道有騎樓之環境線道開發,因此,我會提議就地重建配合台一線道再拓寬後重建退縮開發以都市更新單元簡化後續市府市政以及園道先期工程配合可能!中平逕台鐵地下化內壢新站協會秘書長東段戶住戶代陳情:本會依據109年9月2日桃園市都發局公布有關內壢臨時軌沿線東側段未列入公佈計畫議題公告重新公開展覽「變更縱貫公路桃園內壢間都市計畫中(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緊急陳情議題:
議請市府以臨時軌沿線東側段住戶考量範圍,再次緊急提案五點如下議題建議
- 一、依照沿線東側住戶範圍以現地桃47東段區段現地住戶位址退縮4米作為商業重建專案可能。
併編號中平逕4案。
併編號中平逕4。
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內容建議事項桃園市政府研析意見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表江○浩/內壢車站沿線地段設計畫)(第一階段)案」等5案計畫書、圖,並舉辦說明會之一事;本人江○浩做為中華路一段現地住戶同時受擔任作為本會,台鐵地下化內壢新站協會秘書長及桃47平交道東段住戶代表一職,因本地段桃47平交道東側台鐵無預留施工便道,完全忽略本東側地段的台鐵地下化臨界安全!因此,就未來市府解決有關廣二地目發展計畫之解決此處多年來未解議題,除提出全區為住戶排戶共27棟戶經全體住戶聯名陳情名冊,就多次提案有關本地段東側全排位移原內壢舊貨運站址,再補充另案,即以本區臨時軌沿線東側段住戶以現地依照都市計畫道路中心線中華路一段桃47平交道東側路段起單側現地改造原臺一線道12米提議再拓寬至15米道路的交通考量,以配合完成重大建設配合開發方式,未來沿線即將影響共同開發施工等情事緊急提案。
主旨:依據桃園市政府都發局公布有關,因本會區段桃47平交道臨時軌沿線東側段未列入本次公布,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中,為考慮到整體城市風貌以及台鐵地下化內壢臨時軌沿線東側段該區任務完成前後,我會提請建
- 二、以沿線東側段住戶範圍,依照各戶產權委請都市發展局都市計畫科審議進行危老重建評估。
- 三、本案計畫做為臨時軌沿線東側段住戶以危老重建配合都市交通發展專案獎勵計畫,以現行計畫進行,同時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之內壢站特定區計畫改善附屬計畫。
- 四、同時以地下化建設計畫工程需求配合方式,減低過去無法解決我段居民長久以來廣二地段區段,東沿側所產生的歷史問題,一併解決因東側沿線臨時軌鋪設即將發生的施工與安全困難!
- 五、現地桃47東段中華路東沿側即刻開展徵收,桃園市工務局將本路段即刻設置消防安全巷道!
- 六、按照市府此段園道構想,我東段住戶未蒙建設,反而遭受鐵路未留消防安全巷道設施隱患!未來土地興建方式按照,除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第一階段案中,以獎勵徵收計畫補償作業方式盡速提前給予我段沿線東側段住戶的從優配合作業,同時開展先行臨時軌鋪設接續預留消防安全巷道,以及提高未來施工所產生的臨界隱患,且提前台鐵地下化工程時效,加快內壢地區工程開展進度與時間,並同時可能以符合危老街廓之條例議題同時推進未來市府新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內容建議事項桃園市政府研析意見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議另作列入都市計畫更新的方式將本區段以特別都市單元區段權宜計畫!我會東段戶住戶原廣二用地區位就地重建,同時配合臺一線現址重新調適配合拓寬,因此提案陳情,提請另設東側段臨時軌工程前置臺一線道路拓寬補增列特別都市更新單元計畫,由於公開版本為園道發展,在尚未發起價購本地私有商業民宅前題,同時考量我東段戶現有居居家及營業消防安全問題,請市府儘速解決增設防火巷弄問題並將本地價購議題盡速於今年上半年度市政議程,所持事由有下:
事由說明:我會為考慮因未來桃園市府依據地下化施工一併計畫調整都市計畫可能情事,台一線道作為本地區的隔護建設帶,並提出本地段民國70年當時臺一線與鐵路電氣化工程時興建之民間開發建設,在當時時空因素下現址為雙向24米我向單邊12米重要道路之無人行道有騎樓之環境線道開發,因此,我會沿線提議就地整體東段戶街廓現址重建,並配合台一線道再退縮3米拓寬後依未來道路線性開發以都市更新單元名義,簡化後續市府市政以及園道先期工程配合可能!桃園中軸園道的順遂發展!我內壢新站協會東段戶強烈呼籲我會東側段沿桃47平交道住戶為既存數十多年的自有商業區段位址,且早於民國50年前都市計畫前的自有房產,其中正因夾隔緊鄰台一線道與鐵路沿線,其重要性不言可喻,於民國70年期間歷經配合西部幹線內壢街拓寬工程沿街各住戶退縮拆除12米深有餘,爾後地目卻劃歸園道及廣二用地,雖桃園市府多次商議恢復商二地目區段建議變更提議,都市計畫審議卻毫無結果堅持維持廣二用地思維,且經鐵路局鐵軌地下化審議後不徵用本地範圍,問題也止於擱置,桃園市府局處由於未來鐵路地下化臨時軌後續園道建設業經交通部鐵道鐵路局處各單位的戮力成行,議經桃園市府臻近完善,但此處東段戶有其限縮及開設限制而毫無結果!因此,個人代表接到鄉親整合沿線東側段住戶的共同意見,提出要求市府開展徵收以及臨時軌道先行開設消防安全巷道的陳情!無非希望市政建設推進同時先行考量此地因限制轉化為示範都市鄰里道路發展更新單元的方式,徵收開發以及重建開發街道重建開發多種可能,寄望各上級單位給予最良善合衷且利國利民的城市指導建設!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內容建議事項桃園市政府研析意見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所持理由有,由於本區東段戶臨時軌未來沿線東側段沿線雖未列入公布有關特定區計畫(配合臺鐵都會區捷運化桃園段地下化建設計畫)但本段區域範圍與未來增設臨時軌除有以下現場衝突問題如下五點:
- 一、本區地段多年來都市計畫通盤檢討地目持續劃設廣二用地,漠視居民安樂居住辛勤生活問題!
- 二、本段東側無法依原都審建議保持現狀,肇因本東側段,無鐵路局應做隔鄰要求出入防火巷道!
- 三、同時未來增設臨時軌屬鐵路電氣特超高壓電壓設施,無最少與鄰里住房保持4.5米安全空域!
- 四、未來增設臨時軌上空域及平行區位,無最少與鄰里住房保持3.2米安全安域電磁波發生可能!
- 五、同時未來增設臨時軌後與鄰里住房,臨軌設施造成產生壓迫長時段交通噪音汙染等嫌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