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281-討論事項-第1案:雲林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斗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兼供道路使用)(配合北港溪虎尾堤段(一期)改善工程)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281
案件id
MOI雲林特定區2023221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雲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11年10月7日第230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雲林縣政府111年11月30日府城都一字第1113617619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雲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建請徵詢農業主管單位意見,並將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證明文件納入計畫書敘明,以利查考。
- 二、計畫案名請修正為「變更高速公路斗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主要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兼供道路使用)(配合北港溪虎尾堤段(一期)改善工程)案」。
- 三、事業及財務計畫概算表請依下列各點修正。
(一)土地取得方式請剔除已取得之公有土地,以資明確。
(二)請修正主辦單位之錯字。
(三)請敘明預定完成期限之年份。
(四)註3土地徵收費用請依照市價計算。
- 四、計畫書p.3之計畫圖請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規定妥為修正,以資妥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