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291-討論事項-第11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安定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及人行步道用地為11-10M道路用地)(配合安定區保西橋往市道178線方向道路拓寬工程)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291
案件id
MOI臺南分住宅2023314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臺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11年9月15日第116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臺南市政府111年10月14日府都綜字第1111308060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臺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
- 一、請補充本案變更對整體交通路網連通規劃、周邊道路系統改善之具體效益以及後續交通管理措施(如交通號誌連鎖等),並納入計畫書敘明。
- 二、變更範圍涉及建物拆遷,請於計畫書敘明對現有建物之影響及相關因應對策;另實施進度及經費明細表請核實載明本案土地取得方式。
- 三、計畫路段西側毗鄰人行步道用地並銜接保西橋,基於車輛通行需要,請配合本次變更一併調整為道路用地,並請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另案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公開展覽期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者,則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審議;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提出陳情意見,則應再提會討論。
- 四、依計畫書載明本案變更範圍屬私有土地部分,將採協議價購或一般徵收方式取得,請補充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規定辦理之變更都市計畫草案以一般徵收方式取得用地應行注意事項」以書面通知變更範圍內之土地所有權人,及該土地所有權人之意見與處理情形,納入計畫書敘明。
- 五、計畫案名請修正為「變更安定主要計畫(部分住宅區及人行步道用地為11-10M道路用地)(配合安定區保西橋往市道178線方向道路拓寬工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