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291-討論事項-第12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不含科學園區部分)(部分農業區為科學園區範圍)(配合南科臺南園區擴建計畫)案」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291
案件id
MOI臺南業園區2023314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前經本會111年11月22日第1023次會議審決略以:「本案經本會審決通過後,變更內容如有超出原公開展覽範圍部分,應另案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公開展覽期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者,則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審議;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提出陳情意見,則應再提會討論。」在案。
- 二、案經臺南市政府依本會前開決議於112年1月13日起依法重新公開展覽30日,期間接獲3件陳情意見,經該府112年2月20日府都綜字第1120257793號函送再公開展覽及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等資料到部,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附表、再公開展覽公民及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編號陳情人及陳情位置陳情理由建議事項需地機關(南科管理局)研析意見臺南市政府研析意見本會決議再人陳情人:蘇○霞。
陳情位置:道路南134線。
門牌號:新市區豐華路64號之1。
(南市都綜字第號)i區道路南134線是否同第三期同步開路,是否有確切時程。
因住宅緊臨路旁,需知排程才能安排後續搬家事宜。
建議不予採納,理由如下:
依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112年2月9日南市都綜字第1120180961A號函表示,「南134」道路係屬編號「12-30M」都市計畫道路,非屬本都市計畫範圍,部分路段將納入市府辦理中「擬定臺南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不含科學園區部份)(新市區建設地區開發區塊I)細部計畫案」一併辦理區段徵收開發,該I區案刻於內政部審議中,與本都市計畫案之開發方式、範圍及期程均不相同。
1.陳情位置非屬本計畫範圍,建議不予討論。
2.另陳情人關切「南134」道路開闢時程一節,本府都市發展局業於112年2月9日函復陳情人在案(同需地機關研析意見所述)。
照市府研析意見。
再人陳情人:柯○勝。
陳情位置:新市區大洲段684地號。
(南市都綜字第號)大洲段684高壓電線。
地下化。建議不予採納,理由如下:
1.經查大洲段684地號非位於本計畫範圍。
2.有關計畫範圍外高壓電線地下化事宜,建議另請台電公司研處。
1.陳情位置非屬本計畫範圍且陳情事項未涉及都市計畫調整,建議不予討論。
2.另陳情人關切高壓電線地下化一節,本府都市發展局業於112年2月9日函請台電公司、需地機關卓處。
照市府研析意見。
再人陳情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嘉南管理處新市工作站陳情位置:計畫範圍內農水路。
(南市都綜字第號)1.有關計畫用地:部分使用之情形有大洲段912-2、858、860、998及看西段1158-1、1160-1等6筆地號,請進行現地分割。
2.上列6筆及大洲段999地號1筆全部使用,共7筆土地,請依農田水利法第23條第3項,依法辦理有償撥用。
1.本計畫將依都市計畫法第23條第3項規定,辦理都市計畫樁位測定及地籍分割測量作業。
2.本計畫範圍內土地,屬其他機關管理者,南科管理局將依「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及「各級政府機關互相撥用公有不動產之有償與無償劃分原則」申請有償撥用。
陳情事項涉及本計畫後續用地取得事宜,建議依需地機關研析意見處理照市府研析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