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331-討論事項-第5案:苗栗縣政府函為「變更銅鑼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道路用地及部分道路用地為農業區)(配合中山高銅鑼交流道東延段新闢道路工程)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331
案件id
MOI苗栗農業區2023516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苗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11年7月6日第295次會議及112年3月6日第298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苗栗縣政府111年9月7日府商都字第1110171629號函、111年10月25日府商都字第1110204042號函及112年3月24日府商都字第1120077076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暨第2項。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苗栗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請強化「中山高銅鑼交流道東延段新闢道路工程」與本案變更之關聯性及具體理由等論述,並將變更範圍現況、土地權屬分析及分布情形等內容,納入計畫書敘明。
- 二、有關變更計畫內容,請依本案變更之計畫性質,分別敘述變更內容及理由依據,並重新製作變更內容明細表及變更示意圖說,以資明確。
- 三、有關實施進度及經費,請補充本案土地取得方式、經費來源、開發期程等,並就實際檢討情形調整相關敘述內容,以資妥適。
- 四、其他修正事項:
(一)本案計畫書、圖請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規定辦理,並將公開展覽及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等資訊完整載列於計畫書審核摘要表,以資完備。
(二)請依實際變更內容調整計畫名稱,並配合修正計畫面積之單位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