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381-討論事項-第2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大漢溪北都市計畫(新莊地區)(部分捷運系統用地為乙種工業區)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381
案件id
MOI新北莊地區202381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12年2月17日第149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新北市政府112年5月24日新北府城都字第1120945887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新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考量本案係屬87年3月27日發布實施「變更新莊都市計畫(部分住宅區、農業區、工業區、學校用地、機關用地為捷運系統用地)案」之延續案件,故請將相關辦理背景、緣由、歷程及對民眾權益之影響等詳予納入計畫書敘明,並釐清本案計畫案名,以資妥適。
- 二、計畫書審核摘要表請補充刊登報紙版面資訊,以資完備。
- 三、經查本案公開展覽計畫圖比例尺為1/1000,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第十五點(一):「變更都市計畫圖之比例尺應與原計畫圖比例尺相同。」,故請補充敘明本案現行都市計畫圖之比例尺等相關內容。
- 四、為避免爾後相同案件發生,且因辦理回復原使用分區時間延宕造成土地所有權人之權益受損,請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全面清查捷運新莊線有無類似情形之案件,並提出具體改善方案或措施,以保障民眾應有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