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381-討論事項-第7案:臺中市政府函為「變更臺中市豐潭雅神地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零星工業區)(配合遠貿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擴廠)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381
案件id
MOI臺中神地區202381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臺中市都委會110年12月29日第130次會議審決修正通過,並准臺中市政府111年4月15日府授都企字第1110092239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3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 六、本案因案情複雜,經簽奉核可,由本會邵委員珮君(召集人)、彭前委員光輝、張前委員桂鳳、曾委員琡芬、蘇前委員振維組成專案小組,於111年7月21日、112年3月8日召開2次專案小組會議,獲致具體建議意見(如附錄),並經臺中市政府112年5月12日府授都企字第1120125942號函送修正計畫書、圖到部,故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臺中市政府112年5月12日府授都企字第1120125942號函送修正計畫書、圖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細部計畫草案規劃之綠地用地,被道路用地所分隔,請市府重新檢討細部計畫,研議將該道路用地移至細部計畫零星工業區西側之可能性,使綠地用地能有完整區塊整體規劃,並兼顧道路通行。
- 二、本案細部計畫公共設施用地之景觀設計,應配合周邊環境整體規劃。
- 三、本案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變更文件,請於計畫書附件單獨列出,以利查閱。
- 四、本案請臺中市政府與全部土地所有權人簽訂協議書,納入計畫書規定;如未能簽訂協議書者,則維持原計畫。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出席委員初步建議意見案經臺中市政府依第1次專案小組會議建議意見,以112年2月1日府授都企字第1120018457號函送計畫書、圖及處理情形(如附件),建議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臺中市政府上開修正計畫書、圖通過,並請該府依照修正後,檢送計畫書35份(修正內容請劃線)、計畫圖2份及處理情形對照表(註明修正頁次及簡要說明)到署,再提委員會議討論。出席委員及未出席委員對於本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如有修正意見,請於文到7日內送回本署彙整處理,以資周延。
(一)綜合性意見:
1、有關都市防災部分,請就基地內部之防救災動線及防救災據點等,以示意圖補充相關說明。
2、有關大型車輛之進出,衍生之交通影像分析及停車空間規劃,請再行檢討。
3、本案周邊環境之既有交通動線,與擴廠後增加之交通動線,請整合規劃。
4、本案擴廠後之開發內容與員工數增加之關聯性,請補充說明。
5、本案公共設施用地劃設之公益性及必要性,請再加強相關說明。
6、本案擴廠後廠房量體與周邊環境景觀之協調性,請融入都市設計概念,以避免突兀。
(二)都市計畫工業區毗鄰土地變更處理原則:處理情形詳計畫書附件十一,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建議依臺中市政府檢核內容辦理。
1、本案請臺中市政府與全部土地所有權人簽訂協議書,納入計畫書規定;如未能簽訂協議書者,則維持原計畫。
2、相關處理情形未納入主要計畫規定者,請臺中市政府於細部計畫自行核處。
附件
- 附件:「變更臺中市豐潭雅神地區都市計畫主要計畫(部分農業區為零星工業區)(配合遠貿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擴廠)案」本會專案小組111年7月21日第1次會議出席委員初步建議意見回覆與辦理情形對照表項次出席委員初步建議意見意見回復與辦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