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411-討論事項-第8案:彰化縣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彰化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彰化市大埔截水溝堤岸道路拓寬工程路權調整)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411
案件id
MOI彰化特定區2023912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彰化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12年6月30日第273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彰化縣政府112年8月4日府建城字第1120293211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彰化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計畫書第25頁第1段及第26頁綜理表之變更理由敘明「配合水利主管機關…變更為『道路用地兼供河川區使用』」,其餘相關用地名稱為「道路用地兼供河川使用」,文字前後不一致,請詳予查明後修正,以避免混淆。
- 二、本計畫案有關河川區之名稱,計畫書載明為「河川區(排水使用)」,惟計畫圖(含圖例)卻僅為「河川區」,以致文字名稱不一致,請詳予查明後修正,以避免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