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411-討論事項-第6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麻豆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含都市計畫圖重製)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411
案件id
MOI通檢特定區2023912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臺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8年12月23日第85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臺南市政府109年4月1日府都規字第1090372322號函送計畫書、圖等報請審議。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理由及內容: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本案因案情複雜,經簽奉核可,由本會謝前委員靜琪(召集人)、彭前委員光輝、王前委員秀娟、盧前委員沛文及王前委員靚琇等5位委員組成專案小組,於109年6月16日、110年5月14日、110年7月15日、111年7月1日及111年11月8日召開5次專案小組會議,獲致具體建議意見,案經臺南市政府112年4月7日府都規字第1120398094號函送依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處理情形對照表及修正後計畫書、圖到部,爰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