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421-討論事項-第2案:南投縣政府函為「變更中興新村(含南內轆地區)都市計畫(停車場用地為學校用地)(配合中興大學南投分部籌設計畫)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421
案件id
MOI南投轆地區2023926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南投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12年5月11日第309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南投縣政府112年8月7日府建都字第1120184811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南投縣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係配合行政院推動「中興新村整體規劃」大學城設置工作需要辦理之個案變更,請補充後續大學社會責任(USR)承諾等相關內容,以強化其教育政策之公益性。
- 二、有關本案後續提供之停車空間,請詳予補充電動車位數量及充電設備等規劃情形,以符合未來節能減碳之永續目標。
- 三、考量本案公有土地於基地北側仍有部分零星土地由國家發展委員會管理,請南投縣政府於該計畫區辦理通盤檢討時,妥為協商相關管理單位,以利土地使用之完整性及管用合一。
- 四、本次新增之文大用地容許使用項目包含試驗研究、研發及製程等設施使用,請補充相關化學、生物或醫療等廢水及廢棄物之等汙染與排放管制措施,以利維持周圍環境及生態發展。
- 五、請依交通部運輸研究所2022年版臺灣公路容量手冊檢討修正計畫書相關交通分析及評估內容,以資完備。
- 六、請配合現行計畫或機關改制等更新土地面積表及相關內容;計畫書、圖相關內容請確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