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421-討論事項-第1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土城都市計畫(配合捷運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二期路線)(LG09、LG10、LG12、LG13站)主要計畫案」LG10及LG12站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421
案件id
MOI新北(配合2023926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前經本會109年12月8日第982次會議審決略以:
「…考量捷運系統為整體路線且市政府所提修正內容頗有差異,為保障民眾權益,本案請補辦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公開展覽期間無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則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審議;否則再提會討論。」在案。
- 二、案經新北市政府依本會前開決議於110年4月27日起依法再公開展覽30天,接獲7件陳情意見,經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11年4月29日第140次會審議通過,並准該府111年5月30日新北府城審字第1110990693號函送再公開展覽及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等資料到部。
- 三、本案因案情複雜,由本會劉委員曜華(召集人)、石委員豐宇、王委員翠霙、許委員君薇及王委員成機組成專案小組,於112年3月7日召開1次專案小組會議,有關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三略以:「參採市政府列席人員說明,捷運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二期工程業奉行政院於107年10月17日核定,建設期程已開始啟動,部分場站業已發包施工,LG10、LG12站再公開展覽期間並無人民及團體陳情意見,爰同意市政府得視實際發展需求,分階段報由內政部核定後,依法發布實施。」,並經新北市政府112年7月14日新北府城審字第1121354080號函送修正補充資料到部,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第三點及配合修正案名通過,並退請新北市政府併同本會109年12月8日第982次會議決議文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112年3月7日第1次會議出席委員初步建議意見本案建議請新北市政府依下列各點補充,除第三點原則同意先行提大會審議,其餘下次會議討論。
- 一、再公開展覽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編號再1、再4、再5、再6、再7案(LG09站):
(一)LG09站變更範圍涉及「土城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之變更綜理表第17案,查土城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業經本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948次會議審竣,且於108年12月13日發布實施第一階段,次查上開變更綜理表第17案,應俟市政府與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簽定協議書後,再予核定,目前尚未完成法定程序。為避免行政程序競合,建議LG09站暫予保留,俟原土城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變更綜理表第17案完成法定程序後,再行據以修正具體變更內容及變更理由,提下次會議討論。
(二)LG09站歷經多次調整,請詳為補充變更之歷程及理由。
(三)LG09站新增西側毗鄰工業區土地,納入捷運開發區範圍,超出再公開展覽範圍,請市政府補充是否有整體開發規劃、或得納入捷運開發區依據、或毗鄰土地納入開發的原則及新增納入捷運開發區理由。
(四)土地使用分區細分不同區塊捷運開發區,請檢視土地容許使用內容、附帶條件等,如屬相同應不再細分,如屬不相同則分區名稱應予以區別並補充差異內容。
- 二、再公開展覽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編號再2案(LG13站):
(一)LG13站新增工業區土地納入捷運開發區範圍,超出再公開展覽範圍,請市政府補充是否有整體開發規劃、或得納入捷運開發區依據、或毗鄰土地納入開發的原則及新增納入捷運開發區理由。
(二)建議補充鄰里公園兼兒童遊樂場用地周圍交通路網連結情形,並於日後規劃設計時,結合大眾接駁運具,導向大眾運輸服務。
(三)考量LG13站仍須補充納入毗鄰土地改採捷運開發區理由、再公展因素、辦理捷運開發區整體性,建議併同LG09站暫予保留,提下次會議確認。
- 三、參採市政府列席人員說明,捷運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二期工程業奉行政院於107年10月17日核定,建設期程已開始啟動,部分場站業已發包施工,LG10、LG12站再公開展覽期間並無人民及團體陳情意見,爰同意市政府得視實際發展需求,分階段報由內政部核定後,依法發布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