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441-討論事項-第3案:彰化縣政府函為「變更溪湖都市計畫(公共設施專案通盤檢討)(市地重劃開發方式與實施進度及經費競合)案」先行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441
案件id
MOI通檢共設施20231031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彰化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10年11月4日第261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彰化縣政府110年11月26日府建城字第1100404981號函、111年1月19日府建城字1100457026號函及111年3月17日府建城字1110098772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 六、本案因案情複雜,經簽奉核可,由本會林委員秋綿(召集人)、邵委員珮君、許委員君薇、王委員翠霙及王委員成機組成專案小組,並依彰化縣政府接獲民眾陳情都市計畫內道路用地辦理市地重劃涉及各都市計畫開發方式之疑義,於112年4月20日召開1次專案小組會議,參採彰化縣政府列席人員於會中表示,因涉及民眾權益具急迫性,故專案小組同意先行提請大會審議,並經彰化縣政府112年9月27日府建城字第1120376943號函送依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處理情形對照表及修正計畫書到部,爰先行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除請將本次提會變更之背景、緣由、案情說明及急迫性等納入計畫書敘明外,其餘准照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如附錄)及彰化縣政府112年9月27日府建城字第1120376943號函送修正計畫內容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112年4月20日第1次會議出席委員初步建議意見(節錄本案)有關逕向本部陳情意見綜理表二,均涉及計畫書所載之計畫道路土地取得方式之爭議,經彰化縣政府列席人員於會中表示,因陸續接獲民眾陳情花壇都市計畫等3處計畫區,面臨市地重劃開發方式與實施進度及經費表所載土地取得方式之競合問題,考量刻正辦理市地重劃程序,涉及民眾權益,故同意先行提請大會審議,請彰化縣政府依下列各點補充說明,俾利先行提會審議:
- 一、請彙整各都市計畫內類此情形、樣態及彰化縣公共設施專案通盤檢討之處理原則,並審慎研提具體研析意見及處理方式。
- 二、請補充各都市計畫內採自辦市地重劃之申請條件、法令依據、案例情形及後續處理原則。
- 三、本案計畫書應配合審議結果調整修正,並請縣政府以對照表方式補充處理情形及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之規定製作變更計畫書後,提請委員會審議。
- 四、逕向內政部陳情意見,詳附表二。
附件
- 附表二:「變更溪湖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逕向本部陳情意見綜理表編號陳情人陳情位置陳情理由建議事項研析意見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部人1黃○柏溪湖鎮正富自辦市地重劃區為促進地區土地合理有效使用,土地所有權人於彰化縣溪湖鎮二溪路一段北側、大同路西側地區(範圍詳附件一),申請辦理自辦市地重劃案,已協助彰化縣政府取得未徵收開闢之道路用地。惟因79年12月21日發布實施之「變更溪湖都市計畫(第一期公共設施保留地專案通盤檢討)案」中,道路取得方式為徵購,故彰化縣政府未受理本案自辦市地重劃申請案。
查本案所屬都市計畫之擬定機關彰化縣溪湖鎮公所106年5月12日彰溪福建字第106006453號函(詳附件二)所示:「旨案重劃範圍雖街廓完整性不足,但已跨越多個都市計畫街廓,且鄰近未納入重劃範圍之土地多已建築完成,並無辦理重劃之必要,本案重劃範圍包含未開闢徵收之道路,倘納入本案重劃開闢,可實質提升本鎮都市發展效益,應可任都市計畫需要。」。
可見本案開發確能提升彰化縣溪湖鎮發展效益,懇請貴署儘速於「變更溪湖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中,讓道路得採自辦市地重劃取得之方式,並儘速通過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讓地主們自己開發,早日拿回可以蓋房子的住宅區建地,且重劃完成後,對於地方的繁榮與建設將會有很大的功能與成就,非常感謝貴署德政。
懇請貴署將「變更溪湖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之事業及財務計畫,或實施進度及經費估算表中所載之道路用地取得方式,儘速通過為可立即申辦採自辦市地重劃方式辦理開發,讓小老百姓的土地財產有所保障,加速促進溪湖地方繁榮與建設。
建議酌予採納。
理由:
1.參考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有關實施進度及經費估算表之通案性規定,建議於備註新增「表內各項規定以徵收價購方式取得之公共設施用地,得視實際開發需求,依都市計畫法第48條規定之其他方式辦理。」之文字說明,使公共設施用地開闢得不受土地取得方式採徵購之限制。
2.經查花壇都市計畫、北斗都市計畫以及溪湖都市計畫等3處都市計畫區均面臨市地重劃開發方式與實施進度及經費表競合問題,考量上開三處都市計畫具備檢討急迫性,爰建議三處都市計畫區有關實施進度及經費估算表檢討事宜先行提部大會審議。
同意縣政府所提建議,修正實施進度及經費表相關內容,並請依綜合意見一~三補充說明後研提變更計畫書、圖,提請大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