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441-討論事項-第6案:宜蘭縣政府函為「變更五峰旗風景特定區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441
案件id
MOI通檢特定區20231031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前經本會110年8月17日第996次會議決議略以:
「計畫書載明變更面積前後不一致,請縣府釐清後逕為修正。」在案,其原報部審議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1,變更公園用地為旅遊服務設施區之面積為0.0825公頃,惟報部核定所附計畫書該案變更面積為0.15公頃,與前揭會議審決通過之計畫內容不符。
- 二、案准宜蘭縣政府112年9月1日府建都字第1120156430號函送本案內容明細表編號1補充資料到部,因涉及本會第996次會議決議事項,故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除請宜蘭縣政府於變更理由敘明報送計畫內容之辦理歷程、釐正原因及敘明規劃意旨外,其餘同意准照宜蘭縣政府112年9月1日府建都字第1120156430號函送修正計畫內容通過(如附表、圖),並退請該府併同本會110年8月17日第996次會議決議文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附件
- 附表: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第1案修正內容對照表本會第996次會審議通過方案宜蘭縣政府本次提會修正方案編號位置變更內容編號位置變更內容原計畫(公頃)新計畫(公頃)原計畫(公頃)新計畫(公頃)1計畫區北側六號道路與五號道路間公園用地南側公園用地(公一)(0.0825)旅遊服務設施區(附)(0.0825)1計畫區北側六號道路與五號道路間公園用地南側公園用地(公一)(0.15)旅遊服務設施區(附)(0.15)本會第996次審議通過方案宜蘭縣政府本次提會修正方案附圖:變更內容明細表第1案修正前後對照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