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471-討論事項-第2案:桃園市政府函為「變更石門主要計畫(部分保護區為保護區兼供水利事業使用、部分道路用地為道路用地兼供水利事業使用(配合石門水庫至新竹聯通管工程)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471
案件id
MOI桃園分保護20231212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桃園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12年8月28日第81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桃園市政府112年10月18日府都計字第1120276552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桃園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變更範圍屬私有土地採協議價購或一般徵收方式取得部分,請補充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規定辦理之變更都市計畫草案以一般徵收方式取得用地應行注意事項」以書面通知變更範圍內之土地所有權人及土地所有權人之意見與處理情形,納入計畫書敘明。
- 二、實施進度及經費1節,請於土地取得方式修正為優先以協議價購方式辦理,協議不成則依法辦理徵收。
- 三、計畫書、圖內容請確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