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471-討論事項-第5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臺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機關用地)(配合文賢消防分隊暨德南派出所新建工程)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471
案件id
MOI臺南特定區20231212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臺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12年10月6日第125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臺南市政府112年11月10日府都規字第1121468848號函及112年11月20日府都規字第1121512720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臺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係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建請於計畫書補充敘明參酌本部93年1月7日台內營字第0920091111號函送會議紀錄結論(一)4項原則認定屬有迅行變更之理由,並將相關文件納入都市計畫書附件,以利查考。
- 二、請補充本案文賢消防分隊及德南派出所之現況區位及遷建後原址用途、消防分隊遷建前後出勤時間差異、變更位置之區位選址評估、服務範圍及用地需求分析,納入計畫書敘明。
- 三、本案為消防分隊及派出所共同使用一宗基地,因兩者服務屬性不同,且地區有易淹水潛勢,故請補充區域消防救災整備計畫、基地空間配置概要(如建物配置示意圖、救難物資存放空間、救災車輛及辦公等交通進出動線規劃、環境景觀及公共開放空間留設等),以確保救災系統之韌性。
- 四、本案周邊毗鄰農業區,為避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請於計畫書補充本案變更後對毗鄰農地利用、現有灌溉排水系統之影響。
- 五、都市計畫變更歷程表請核實敘明發布時間,以資完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