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471-討論事項-第6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學甲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471
案件id
MOI通檢變都計20231212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前經本會110年10月26日第1000次會議及111年2月22日第1006次會議審決略以:「本案如經本會審決通過後,變更內容超出原公開展覽內容者,請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另案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公開展覽期間無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則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審議;否則再提會討論。」在案。
- 二、案經臺南市政府依本會前開決議於111年5月23日起依法再公開展覽30日,期間接獲14件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因案情複雜,經簽奉核可,由本會謝前委員靜琪(召集人)、邵委員珮君及王委員成機組成專案小組,於112年3月16日召開1次專案小組會議,獲致具體建議意見,並經臺南市政府112年9月18日府都規字第1121196024號函送再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等補充資料到部,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經與會單位討論後,決議請都市發展局將學甲北外環中心線以南,約12.5公尺予以維持原計畫(即六號道路依原規劃辦理25M道路開闢),後續錄案納入「變更學甲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案」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提交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予以參考審議。
將學甲北外環中心線以南,約12.5公尺予以維持原計畫(即六號道路依原規劃辦理25公尺道路開闢)。
建議酌予採納。
修正內容:
將學甲北外環中心線以南,約12.5公尺予以維持原計畫,並調整土地使用配置。(如附圖)理由:
1.涉及再公展案編號第5-3案。
2.考量「學甲區六號-25m道路工程」整體道路規劃設計及開闢時程,將學甲北外環中心線以南,約12.5公尺予以剔除整體開發範圍維持原計畫,剔除後尚不影響重劃配地及工程。
3.依照「臺南市都市計畫區土地變更負擔公共設施審議原則」補足公共設施劃設比例,並調整土地使用配置增加公園用地面積。
照市政府研析意見修正如附圖所示。
編號陳情位置陳情人陳情理由建議事項市政府研析意見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再人13學甲區育英段184-1地號王○賢育英段184地號為本次道路用地,本人建議於道路內側育英段184-1地號,農業用地要變更為建築用地。
育英段184-1地號,農業用地要變更為建築用地。
1.學甲區育英段184-1地號位屬農業區,非屬本次再公展範圍且無涉及變更檢討事項。
2.於下次都市計畫通盤檢討作業時,優先利用都市計畫農業區予以評估釋出做為都市發展腹地。
3.土地所有權人後續如有開發需求,得依「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規定,另循法定程序辦理。
照市政府研析意見。
再人14學甲區欣榮段261、262、266、267、268、269、281、427地號屬「乙種工業區」及欣榮段275地號屬「部分乙種工業區」,「部分農業區」信立化學工業(股)公司
- 一、源於中華民國88年8月30日變更學甲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該陳情位置從「農業區」變更為「乙種工業區」;另變更附帶條件為:「專供信立化學工業(股)公司污水處理廠使用」。
- 二、業因該場減產,已無排放污水之需求,今欲陳情此土地無需附帶條件為:「專供信立化學工業(股)公司污水處理廠使用」。
- 三、依「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第三十二點規定劃設而未能在變更使用範圍內劃設提供之公共設施及公用設備,應提供完整可建築土地予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作為設置之代用地。因已無可捐贈之代用地,祈都市計畫委員會同意,得改捐贈代金方式折算捐贈。
提請討論。
1.非位屬再公開展覽範圍。
2.學甲區欣榮段261、262、266、267、268、269、281及427地號位屬乙種工業區,另同段275地號位屬部分乙種工業區及部分農業區。
3.上開乙種工業區部分涉及88年8月27日發布實施之「變更學甲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變更第4案,係為獎勵工廠環保經營理念,由原農業區變更乙種工業區(變更面積1.54公頃),並附帶條件規定:專供信立化工污水處理場使用,現況為污水處理場。
4.依據上開規劃意旨,該工業區係專供信立化工作為污水處理場之使用,如解除現行附帶條件仍應有其回饋機制,故參照「都市計畫工業區毗鄰土地變更處理原則」至少劃設變更都市計畫土地總面積百分之三十之1.參採信立化工列席代表說明,現有廠區已停工,已無污水處理場之使用需求,原則同意解除現有附帶條件。
2.惟考量第二次通盤檢討案係由原農業區變更為附帶條件工業區,如解除現行附帶條件仍應有其回饋機制,故請市政府參照「都市計畫工業區毗鄰土地變更處理原則」劃設變更都市計畫土地總面積百分之三十之土地作為公共設施用地原則,與信立化工研提具體回饋方案後,再提請大會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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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陳情位置陳情人陳情理由建議事項市政府研析意見本會專案小組初步建議意見土地作為公共設施用地。
5.請信立化工說明現行廠區生產情形、是否已提出停工或歇業計畫、污水處理場規劃配置及車輛進出廠區內外動線系統等事項後,提請討論。
附圖、再公展變更編號第5-3案修正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