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501-討論事項-第2案:新北市政府函為「變更北海岸風景特定區主要計畫(配合磺溪清水堤防(第二期)工程)(部分農業區為河川區、部分道路用地為河川區(兼供道路使用))案」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501
案件id
MOI新北特定區2024130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前經本會110年8月3日第995次會議審決略以:「並請查明是否超出公開展覽範圍,如超出公開展覽範圍者,應補辦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公開展覽期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則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審議;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提出陳情意見,則再提會討論。」在案。
- 二、案經新北市政府依本會前開決議於111年9月1日起依法再公開展覽30日,期間接獲3件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經該府112年6月16日新北府城都字第1121142443號函及112年11月7日新北府城都字第1122190379號函送再公開展覽及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等資料到部,爰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贈與直系血親時,免徵遺產稅、贈與稅及其土地增值稅。
(2)本案如果順利完成都市計畫變更,用地取得時間約2年,未來完成治理工程,本分署將依據河川區域劃定及變更原則與審查要點規定,辦理河川區域局部變更,將河川區域線變更為與用地範圍線共線,位於兩線之間的土地就可劃出河川區域,並通知縣市政府納入通盤檢討變更為原來使用分區,正名為農業區,就不再受水利法限制。土地價格在工程完工後,無淹水之虞價格也會也有所提升。
再人2陳○成金山區聖德段261地號農業區不願意變成河川區。
部分採納。
理由:併人陳編號再人1研析意見辦理。
併再人1作業單位建議意見辦理。
併決議一辦理。
請依決議一辦理,並配合修正研析意見,納入計畫書敘明。
再人3簡○錡金山區聖德段1580、1581、1583、1585、1586地號陳情理由:
工程未使用之農業地,不同意變更為河川區。
建議事項:
保持現況農業地。
部分採納。
理由:併人陳編號再人1研析意見辦理。
併再人1作業單位建議意見辦理。
併決議一辦理。
請依決議一辦理,並配合修正研析意見,納入計畫書敘明。
附件
- 附表:再公開展覽陳情意見綜理表編號陳情人陳情位置陳情理由及建議事項申請單位研析意見新北市政府研析意見市都委會決議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