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511-討論事項-第4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白河都市計畫(都市計畫圖重製專案通盤檢討)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511
案件id
MOI通檢重製專2024227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臺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12年8月21日第124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臺南市政府112年10月11日府都規字第1121306350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6條。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臺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本次都市計畫圖重製後重新丈量各使用分區及公共設施用地面積互有增減,請補充其增減原因及分布區位、對民眾權益之影響及相關因應處理對策等,並納入計畫書敘明。
- 二、有關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二,請市府補充道路土地權屬分布、開闢現況及是否影響民眾權益,並納入計畫書敘明。
- 三、本案發布實施時,請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47條:「都市計畫圖已無法適用且無正確樁位資料可據以展繪都市計畫線者,得以新測地形圖,參酌原計畫規劃意旨、地籍圖及實地情形,並依都市計畫擬定或變更程序,重新製作計畫圖。原計畫圖於新計畫圖依法發布實施之同時,公告廢止。」規定辦理。
- 四、計畫書審核摘要表所載變更都市計畫法令依據應以都市計畫法為主,請予以修正;另請核實詳列都市計畫歷次變更彙整表。
- 五、有關白河都市計畫之目標年已逾期,請市府納入後續定期通盤檢討案予以調整,以資妥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