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531-討論事項-第7案:澎湖縣政府函為「變更馬公都市計畫主要計畫(變更部份機關用地為商業區)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531
案件id
MOI澎湖商業區2024326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澎湖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12年8月8日第140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澎湖縣政府112年8月30日府建城字第1120055408號及112年10月6日府建城字第1120064246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事項辦理後,再行提會討論。
編號公民或團體建議內容理由澎湖縣政府研析意見本會決議處所勤教,亦嚴重影響執法效能,這種毫無規劃且無必要性的搬遷恐將影響馬公市區各項治安交通工作之遂行,對於整個市區發展亦無實益,故懇請總統府、行政院、內政部的長官明鑑,能在113年03月26日前擋住這弊大於利的都更案,讓馬公分局員警能等116年新建大樓完成後,再行搬遷到新址,節省公帑並顧好馬公市的治安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