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531-討論事項-第5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曾文水庫特定區主要計畫(第四次通盤檢討)(第二階段)(臺南市轄部分)案」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531
案件id
MOI通檢特定區2024326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通盤檢討案前經本會112年6月27日第1036次會議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臺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
- 一、有關本案第二階段擬變更部分農業區(1.39公頃)為第二種宗教專用區(附)(0.97公頃)及停車場用地(附)(0.42公頃),係以變更農業區之總面積核算應回饋比例,請於附帶條件敘明。
- 二、有關擬以宗教專用區範圍外之農業區進行變更,請補充區位評估結果,並依農業發展條例第10條等相關規定徵得主管機關同意之證明文件納入計畫書敘明。
- 三、有關劃設停車場用地之合理性及需求性,請市府補充交通主管機關之評估結果,並將周邊交通系統計畫及鄰接綠地用地部分是否可供通行等,納入計畫書敘明。
- 四、本案變更計畫內容超出公開展覽變更範圍部分,請依都市計畫法規定,另案辦理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公開展覽期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或陳情意見與變更案無直接關係者,則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審議;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提出陳情意見與本變更案有直接關係者,則再提會討論。
- 五、本案變更計畫內容涉及變更回饋部分,請市府與土地所有權人簽訂協議書,納入計畫書規定;如未能簽訂協議書者,則維持原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