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541-討論事項-第4案:澎湖縣政府函為「變更馬公都市計畫主要計畫(變更部份住宅區為商業區)(配合東澳段184地號青年住宅興建)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541
案件id
MOI澎湖住宅區2024416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澎湖縣都市計畫委員會112年8月3日第140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澎湖縣政府112年10月31日府建城字第1120852574號函及112年12月19日府建城字第1120077439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無。
決議
- 決議:本案依會中委員所提意見,尚涉及變更之急迫性、必要性與合理性、公有土地活化之整體規劃與檢討變更策略、變更為商業區之供需分析與後續開發之公益性、政府以出售方式提供住宅供給之妥適性、都市環境容受力之衝擊,以及變更回饋內容與具體執行方案等課題,案情複雜有待進一步釐清,故退請澎湖縣政府重新檢討土地使用方案,併同本會113年3月26日第1053次會議審議「變更馬公都市計畫主要計畫(變更部份機關用地為商業區)案」專案小組先行聽取縣政府簡報說明,俟獲致具體建議意見後,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