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561-討論事項-第1案:臺中市政府函為「變更臺中市主要計畫都市計畫(部分農業區為文教區)案」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561
案件id
MOI臺中農業區2024514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前提本會111年11月8日第1022次會議決議略以:本案請臺中市政府依下列各點補充相關說明資料送部,交由本會專案小組聽取簡報獲致具體意見後,再行提會討論。
(一)臺中市政府對於本案變更內容之立場與態度。
(二)臺中市社會教育之政策,未來對於其他類似申請變更案件之通案性處理方式。
(三)有關農業區變更之必要性、公益性、區位適宜性及不可替代性。
(四)請臺中市政府與本案申請變更單位協調,就中部地區私校退場之相關政策與情形,銜接使用相關校舍與場所之可行性。
(五)本案基地開發後衍生之交通量、交通動線、停車需求等相關分析資料,以及具體評估原規劃10公尺之道路寬度是否足夠。
(六)計畫書實施進度及經費之相關內容,請適度修正。
(七)請補充土地使用計畫發展構想及擬劃設公共設施用地之可及性與公共開放性。
- 二、案經本會原專案小組林委員秋綿(召集人)、簡委員伃貞、呂委員怡青、王委員成機於112年3月31日及112年12月1日召開2次會議,獲致具體建議意見,並經臺中市政府113年3月19日府授都計字第1130065842號函送修正計畫書、圖及處理情形對照表到部,故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本案經與會委員充分討論後,仍有下列各點尚待釐清,請臺中市政府補充相關說明資料送部,交由本會專案小組繼續聽取簡報說明,俟獲致具體建議意見後,再提會討論。
- 一、本案基地位於臺中市都市計畫區西南側邊緣,其設置文教區之具體理由、區位適宜性、合理性、必要性、需求性及衍生交通旅次等,請再加強論述說明。
- 二、因應少子女化之趨勢,未來將有部分私立大專院校及高中(職)面臨退場之情形,中部地區將有相關校舍與場所可供設置相關教育學習場域之使用,請臺中市政府盤點未來部分私立學校退場後之教育學習場所,優先媒合雙方使用,以提供學習教育環境及多元學習管道場所。
- 三、本案請臺中市政府詳予補充說明,擬變更為文教區後之實際使用相關管理規範與法令依據、如何防止違反都市計畫土地使用管制事項之情形、市府目的主管機關監督管理及因應機制等。
- 四、本案申請變更都市計畫單位(財團法人一貫道崇正基金會)與國立空中大學之關係,包括合作內容、未來變更基地之空間運用機制及國立空中大學校方認證之相關文件。
- 五、本基地位於山坡地上,其坡度為五級坡土地不得開發建築,細部計畫擬設置滯洪池用地並納入公共設施項目捐贈予臺中市政府,請補充說明滯洪池用地做為捐贈回饋項目之合理性及應由基地自行劃設其他公共設施用地予以內部化較為合理。
- 六、計畫書應修正事項(一)計畫審核摘要表內人民團體對本案之反映意見欄位內容請修正為「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以符實際。
(二)計畫書第14頁「(一)計畫範圍及面積」第2段文字內容敘述有誤,情查明修正。
(三)有關專案小組建議意見(二)關於本案變更後發展定位之辦理情形,請適度納入計畫書中敘明,以供將來辦理類似「文教區」相關案件之參考及依據。
(四)本案土地所有權人與申請變更都市計畫單位(財團法人一貫道崇正基金會)之關係。
【附錄】本會專案小組出席委員初步建議意見本案建議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臺中市政府112年12月10日府授都計字第1120323694號函送修正計畫書通過,並請臺中市政府會同申請變更單位以對照表方式補充處理情形資料(註明修正頁次及摘要說明)及修正計畫書(修正部分請劃線)32份、計畫圖1份到署後,逕提委員會審議。
(一)關於臺中市政府依歷次專案小組建議意見或委員會決議事項有關農業區申請變更之議題所回應之辨理情形,請適度納入計畫中敘明,俾供後續辦理相關案件之參考。
(二)請臺中市政府補充說明本案變更後之發展定位,並詳予檢視、彙整目前臺中市都市計畫內有關「文教區」之數量、允許使用項目及實際使用情形,俾供委員會審議之參考。
(三)有關本案擬劃設之公共設施用地項目,應研擬對附近居民開放方式、可及性及公益性,並於基地周邊豎立告示牌公告周知,以促進利用。
(四)有關交通部運研所之下列書面意見,請補充說明或配合修正。
1.有關道路容量及服務水準,建議採用「2022年臺灣公路容量手冊」進行相關分析。
2.本案基地用途主要為志工訓練基地,經調查有16%進出人員係搭乘遊覽車,將衍生13輛遊覽車及12輛接駁車進出基地,惟經檢視基地內尚無規劃設置大客車臨時停車空間、大客車迴車空間等,目前之規劃係利用於周邊主要道路─中台路旁設置之停車彎進行停靠(如圖7-10),建議審慎評估,並提出具體之園區內大客車臨時停靠規劃方案,以避免影響主要聯外道路車流。
3.其他建議:補充資料第IV頁之頁碼誤植,有關交通量分派結果及區內斷面圖之附件應為附件5-27頁及附件5-28~29頁,建議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