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561-討論事項-第2案:高雄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楠梓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鳳山厝部分)(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案」再提會討論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561
案件id
MOI通檢特定區2024514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前提本會112年3月28日第1030次會議決議略以,「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高雄市政府112年1月6日高市府都發規字第11230103700號函送修正計畫書、圖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一、有關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第4案採樣態2方式辦理個別市地重劃1節,因重劃負擔比例已達52.9%,故請高雄市政府具函表明市地重劃是否可行,並研議採樣態6方式辦理變更回饋之適宜性,檢送相關補充資料到部後,再提會討論。」有案。
- 二、有關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第4案再提本會112年9月26日第1042次會議決議略以,「本案除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第4案(市二)請併同編號第6案(兒二)及其周邊未開闢之道路用地範圍整體考量,核實解決公共設施保留地、違章工廠、地方通行及指定建築線等發展課題,並研提具體可行處理方案,再行提會討論外,其餘本會審定計畫內容,請高雄市政府併同本會112年3月28日第1030次會議決議文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有案。
- 三、案准高雄市政府113年3月26日高市府都發規字第11331157500號函送變更內容明細表第4案(市二)及第6案(兒二)之相關補充資料到部,故再提會討論。
決議
- 決議:為符合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變更作業原則取得及興闢必要公共設施、改善居民生活環境品質之檢討目標,本案擬變更內容明細表編號第4案(市2)及編號第6案(兒2)部分,請以整體開發方式研提具體可行處理方案,評估公共設施用地之配置及周邊整體規劃之可行性,由本會委員組成專案小組先行聽取簡報說明,俟獲致具體建議意見後,再提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