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IO10571-討論事項-第6案:臺南市政府函為「變更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配合鹽水溪鹽行堤段L18~L20整體改善工程)案」。
會議紀錄id
MOIO10571
案件id
MOI臺南特定區2024528
概要說明
- 說明:
- 一、本案業經臺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12年11月2日第126次會議審議通過,並准臺南市政府113年1月25日府都規字第1130092262號函檢附計畫書、圖報請核定等由到部。
- 二、法令依據: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
- 三、變更計畫範圍:詳計畫圖示。
- 四、變更計畫內容及理由:詳計畫書。
- 五、公民或團體所提意見:詳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綜理表。
決議
- 決議:本案除下列各點外,其餘准照臺南市政府核議意見通過,並退請該府依照修正計畫書、圖後,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討論。
- 一、請補充鹽水溪發展現況與河道改善效益、防洪治理工程範圍之示意圖說等資料,納入計畫書敘明。
- 二、有關堤防預定線(用地範圍)部分,應報請經濟部水利署審查並完成核定公告相關堤防預定線(用地範圍),始得據以辦理後續執行事宜,故請市府補充說明本案變更範圍是否與核定公告堤防預定線(用地範圍)相符,如一致者,則照該府核議意見通過;如不一致,則應依經濟部水利署核定公告之堤防預定線(用地範圍)修正計畫書圖,並查明是否超出公開展覽範圍,如超出公開展覽範圍者,應補辦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公開展覽期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則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審議;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提出陳情意見,則再提會討論。
- 三、計畫書、圖內容請確實依「都市計畫書圖製作要點」規定辦理。